德州扒鸡美食城管理有限公司东方店经营的乌鸡肉不合格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0/9/17 18:29:34 关注:690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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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6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7批次国抽本级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通告显示:德州扒鸡美食城管理有限公司东方店经营的乌鸡肉不合格。
(一)前期处置情况。2020年6月16日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德州扒鸡美食城管理有限公司东方店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并责令该公司立即召回该批次产品。
(二)调查处置情况。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48.29公斤同批次产品。执法人员封存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并对当事人进货、销售记录等进行了证据固定,立案开展调查工作。德州扒鸡美食城管理有限公司东方店于2020年1月5日共购进不合格乌鸡肉190公斤,销售了141.71公斤。德州扒鸡美食城管理有限公司东方店按照要求,主动启动了召回程序,并发布召回公告。在召回期间,没有召回到产品。
德州扒鸡美食城管理有限公司东方店经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二)项的规定,鉴于该店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并按规定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的规定对德州扒鸡美食城管理有限公司东方店给予没收不合格乌鸡肉48.29kg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德市监罚〔2020〕SL012号。
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6月28日将该批次不合格情况通报移送产品上游经销商所在地运河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函号:德市监综执函〔2020〕10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按照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德州扒鸡美食城管理有限公司东方店进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进行整改。目前,该企业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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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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