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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注水牛肉,三明父子双双获刑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0/10/26 10:11:24 关注:749 评论: 我要投稿

  为获取高额利润
  趁着月黑风高
  父子齐上阵给牛肉“输液”!!
  这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不能忍!
  近日,尤溪法院审结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一对父子生产、销售注水牛肉双双获刑。
  案情简介
  从2008年开始,张某甲从事生牛屠宰销售工作,一直都遵纪守法,宰杀的生牛按要求经过检疫部门检疫后在尤溪县城区进行售卖。
  2018年1月,张某甲回到乡下老家继续从事生牛屠宰销售工作。
  张某甲:如果按照城区的价格售卖牛肉,买的人就少。如果降价销售,又没钱赚?我太难了!
  2018年1月至11月,被告人张某甲、张某乙父子在自家车库内屠宰生牛时,为了增加牛肉重量提高销售金额,将生牛屠宰后采用插管入牛心脏的方法注入自来水,后再将已宰杀的生牛分割并将注水牛肉运至市场进行销售。
  2018年11月25日凌晨,张某甲、张某乙在使用上述方法屠宰生牛时被公安局民警查获。2018年1月至11月25日,张某甲、张某乙购买活牛金额合计228638元,销售注水牛肉20万元以上,非法获利1.2万元。
  案件审理
  尤溪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甲、张某乙生产、销售注水牛肉,以次充好,销售金额达20万元以上,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张某甲、张某乙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均可以从轻处罚。张某甲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张某乙在共同犯罪中起次作用,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张某甲退出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依法判处张某甲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1.2万元;张某乙有期徒刑1年1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退出的违法所得1.2万元和涉案物品予以没收。
  文稿来源:尤溪法院
文章来源: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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