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0万头!江苏2021年出栏增长21%,今年规模化率要超过85%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2/1/22 18:26:50 关注:274 评论: 我要投稿
|
|
1月21日,江苏省统计局发布了2021年主要经济指标数据。作为全国生猪生产重点省份和生猪消费大省之一,江苏生猪生产恢复明显。
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江苏出栏生猪2210万头,同比增长21%;年末生猪存栏1483万头,同比增长8%。
但同比常年(2017年)的2806万头还差21%,可见江苏省生猪生产暂未恢复至非瘟前水平。
新猪派数据显示,非瘟前,江苏生猪出栏量维持在2800~3000万头,最高年度出栏量达3074万头。
非瘟后,江苏生猪产能去化严重,2019年出栏生猪比常年(2017年)下降900万头,降幅高达32%。
近两年随着一系列稳产保供政策相继出台,各项措施的落地生根,新建、扩建养殖场陆续投产,江苏生猪生产形势开始转好。
7成生猪生产都在苏北
盐城、徐州出栏量居前二
说到江苏,多数人首先想到的是,“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苏州,以及“烟花三月下扬州”的扬州两大风景名城。
其实,作为长江三角洲经济区的重要省份,江苏还是全国生猪养殖大省,以及全国消费大省。
打开江苏省地图,可以看到,江苏由北向南成“腰果”形,全省下辖市13个,最南端为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城市苏州,最北端为连云港。
整体可分为苏北、苏中、苏南三大区域。苏北农业相对发达,苏南则旅游业相对发达。这也使得江苏发展养猪具有明显的重北轻南的特点。
从江苏生猪出栏量来看,苏北5市(徐、宿、淮、连、盐)是江苏的生猪主产区,五省生猪出栏量占比江苏全年出栏量的71%左右。
苏中3市(南、泰、扬)占比江苏生猪出栏量的23%左右。苏中、苏北生猪出栏合计占比高达94%。
另外,从地辖市来看,盐城和徐州位列江苏省养猪前二,而位于苏南的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京则位列后五位,五市出栏量不到盐城市的1/3。
出台多项政策推进生猪生产
2022年规模化目标达85%以上
为加快生猪复产,江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二是统筹将生猪稳产保供水平列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内容。
三是出台恢复生产“新九条”,财政上投入5亿专项用于规模猪场引进种猪奖补、新增出栏扩能增量奖励、贷款贴息等。
整体来看,江苏省本土养猪大企业少,据新猪派统计,母猪存栏规模过万头仅3家,分别为安佑集团、江苏立华和江苏比米农牧,合计母猪存栏7.2万头。
但是,江苏省本土猪种资源丰富,2020年江苏就有4家猪场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
分别是常熟市牧工商有限公司建设的国家二花脸猪保种场、苏州苏太企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国家二花脸猪和梅山猪保种场、太仓市种猪场建设的国家梅山猪保种场、昆山市梅山猪保种有限公司建设的国家梅山猪保种场。
2020年~2022年江苏各市猪肉自给率目标
另外,据江苏人民政府公告显示,到2022年江苏省全省猪肉自给率目标要求达到70%以上,养殖规模化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猪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到2025年,产业素质明显提升,养殖规模化率要求达到88%以上,规模养猪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2%以上。
|
|
文章来源:新猪派 汤欢欢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