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扶余市“十四五”期间做大做强肉牛产业十四条政策措施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2/1/26 18:18:04 关注:414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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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我市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做大做强肉牛产业,在《吉林省做大做强肉牛产业十条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设立肉牛产业发展引导基金
“十四五”期间,市政府每年设立4000万元肉牛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用于支持和发展肉牛相关产业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二、支持基础母牛扩群增量
对肉牛养殖企业从国外新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基础母牛落地见犊的,规模10—50头的按照每头20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进出境审批材料等);对从省外新引进基础母牛落地见犊的,规模10—50头的按照每头5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发票、检疫证明等);单个企业补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三、支持肉牛养殖用地需求
鼓励利用一般草原、荒山、荒地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土地从事肉牛养殖,由所在地乡镇政府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加快推进新建肉牛养殖项目落地投产。
四、支持肉牛良种推广
支持养殖企业(场户)应用胚胎移植技术,每成功受孕1头牛且落地见犊为养殖企业(场户)补助500元,单个主体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五、支持建设肉牛养殖小区
鼓励乡镇政府或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主导建设养殖小区,组织养殖户“退户入区”、集中饲养。对能繁母牛存栏50头(含50头)或育肥牛存栏100头(含100头)以上的、并圈舍建设面积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奖励资金10万元;对能繁母牛存栏100头(含100头)或育肥牛存栏200头(含200头)以上的、并圈舍建设面积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奖励资金20万元,以此类推,最高奖励100万元。
六、支持肉牛规模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
对有养殖备案土地手续的肉牛规模养殖场给予奖励。圈舍建设为全封闭或半封闭并有固体墙体,墙体为砖、彩钢板或水泥板材料,舍内设施齐全。能繁母牛存栏50头(含50头)或育肥牛存栏100头(含100头)以上的,并圈舍建设面积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以上的奖励10万元;能繁母牛存栏100头(含100头)或育肥牛存栏150头(含150头)以上的,并圈舍建设面积700平方米(含700平方米)以上的奖励20万元;能繁母牛存栏120头(含120头)或育肥牛存栏200头(含200头)以上的,并圈舍建设面积900平方米(含900平方米)以上的奖励30万元。
七、支持建设粪污处理设施
支持肉牛存栏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企业(有养殖备案土地手续)建设标准的粪污处理设施,给予5万元补助。
八、支持肉牛精深加工
对落户我市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肉牛屠宰加工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同时对产业链条长、科技含量高、拉动作用强、产品附加值高的企业,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九、支持企业研发新品种
对肉牛养殖企业研发的新品种(获得地理标识认证),市里给予新品种研发企业一次性补助研发经费50万元。
十、支持建设肉牛交易市场
鼓励域内外资金投资兴建肉牛交易市场或开展线上网络交易平台,在市场准入、用地、审批手续办理等环节上,开辟绿色通道。
十一、支持肉牛保险融资
推进肉牛养殖保险政策落实,鼓励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肉牛养殖圈舍、肉牛活体贷款。
十二、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
对新建或改扩建容积在300—500立方米的单体砖混青黄贮窖进行补贴,每立方米贮窖补助30元。
十三、支持招商引资
对为引进肉牛项目做出招商贡献的对象,根据实际投资额度给予相应支持和奖励。
十四、鼓励利用专项债券资金包装肉牛产业项目支持以政府主导,具备较好产业融合发展基础或特色产业优势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每包装成一个肉牛产业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成功奖励乡镇10万元,用于肉牛产业发展。
已享受省、市相关政策补助的,不再享受本级政策重复补助。
《中国·扶余 现代农业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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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扶余 现代农业之都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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