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奉节县:凌晨查扣“白板肉”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2/7/7 15:53:32 关注:459 评论: 我要投稿
|
|
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讯(王秋入 记者刘文新)“夔州街道澳海澜庭商铺正在售卖‘白板肉’,希望有人前去调查处理。”7月6日凌晨,重庆市奉节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非法销售“白板肉”,即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案件,依法收缴涉案猪肉63.5公斤。
7月6日凌晨4点,急促的手机铃声将奉节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科科长李美超从睡梦中惊醒,打电话的是名举报人,说夔州街道澳海澜庭商铺有人正在售卖“白板肉”。李美超赶紧给辖区的夔州市场监管所所长赵红民打电话,请他安排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1小时后,李美超科长、赵红民所长,以及所里的3名执法干部,趁着晨曦,从不同的方向赶到澳海澜庭小区,对销售猪肉的临街商铺逐一排查。
当排查到第5家名为“熊某某腊肉批发部”商铺时,执法人员发现案板上摆放着3大块猪肉,均没有盖检验检疫蓝色印章,经营者熊某某拿不出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执法人员初步认定这就是被举报的那家商铺。
经查,熊某某腊肉批发部2016年4月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商铺面积约20平方米。熊某某在接受执法人员调查时称,这些猪肉是一个叫“树娃子”的人用木板车送来的,均没有盖检验检疫蓝色印章,没有进货凭据,也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这些猪肉的售价为每公斤25元,执法人员前来检查时商铺刚开门营业,猪肉还没有销售出去。
经称重,涉案猪肉共63.5公斤,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对涉案猪肉采取了扣押强制措施。
夔州市场监管所所长赵红民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称,熊某某腊肉批发部的经营行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即禁止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此案仍在调查之中。
|
|
文章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