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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尾市加强城区猪肉等食用农产品监管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2/7/22 16:06:20 关注:179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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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日前,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召开全区整治市场环境工作推进会,部署城区生猪屠宰和猪肉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入市流通管理、取缔打击私屠滥宰和保证猪肉产品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工作。
  会议要求,坚决取缔打击私屠滥宰违法点,杜绝猪肉产品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城区市场稳定有序,让人民吃得放心。突出重点,明确职责,落实落细城区生猪屠宰和猪肉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入市流通监管工作。
  会议强调,为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保障流通环节猪肉产品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一是强化监督排查,加大猪肉产品和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管力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根据肉品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提供的产地检疫证明,积极配合农业畜牧部门组织开展猪肉产品和食用农产品市场排查工作。加强对集中交易市场、经营性冷库、连锁超市、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销售企业严把源头采购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要求,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产品和食用农产品,深挖细查,搞清来源和流向,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二是强化抽检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猪肉产品和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加大对全区猪肉产品和食用农产品的抽样检测力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未建立动物产品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无法提供动物产品和食用农产品合法来源、不具备产地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有关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重查处。对检出非法添加物或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和食用农产品,及时监督食品经营者采取下架、召回、销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追查供货源头和流向。三是强化规范引导,督促市场开办方、经营者和冷链物流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冷链物流等服务提供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和采购索证索票等制度,积极配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自查清理,重点查验猪肉产品和食用农产品的产地、数量、进货日期、检验检疫证明等,发现来源不明、不符合动物检疫规定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猪肉产品和食用农产品,立即采取停止经营、单独存放等措施,并及时做好后续处置。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安全理念和健康消费意识。
  (谢伟 吴振业)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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