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2022年出栏生猪有望达5373万头,将超过养猪第一大省?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2/11/4 8:28:46 关注:715 评论: 我要投稿
|
|
根据17家上市猪企2022年前三季度生猪销售9453.08万头显示,4家头部企业(牧原4522.4万头、温氏1241.87万头、新希望990.05万头、正邦702.07万头)共销售7456.39万头,其中牧原以4522.4万头一骑绝尘。始建于1992年的牧原,今年迎来了它的30周年,将会以怎样的成绩献礼30年?
预计牧原2022年将实现5373万头生猪出栏,占全国出栏量的7.8%上半年,牧原自身预计2022年将实现5000万头~5600万头生猪的出栏。目前未知的四季度会有多少万头肥猪出栏?
按照牧原的生猪生长周期,从能繁母猪开始,到对应的仔猪育肥完成出栏需要10~11个月的时间,牧原目前能繁母猪妊娠天数在120天左右,商品猪出栏上市日龄在190天左右。
根据上述条件,可以得出牧原四季度上市的肥猪数量,是由其第一季度的母猪存栏量决定。
我们首先抛开母猪正常的淘汰率、疾病疫情等造成的影响,因为其有120万-130头的后备母猪,会及时更新补栏能繁母猪数。
按照牧原公布的一季度能繁母猪存栏275.2万头、PSY24,全程成活率按照85%计算,牧原四季度将有1404万头肥猪出栏(正常出栏节奏)。
根据牧原2022年1-9月份,共销售生猪4522.4万头,其中商品猪3969万头,仔猪523.7万头,种猪29.7万头。出售的仔猪、种猪不计算在内,那么牧原2022年将完成约5373万头的肥猪出栏量。
如果按照全国正常出栏6.9亿头猪估算,假如牧原顺利完成出栏目标,它将占据全国约7.8%的市场份额。
2023年牧原有7500万头产能,其出栏量可挑战全国生猪出栏第一省根据2021年全国生猪出栏排行榜显示,四川生猪出栏6314.8万头,生猪出栏全国第一,较2020年增长12.5%;2021年湖南全省生猪出栏6122万头,排名全国第二,比2020年增长31.4%;2021年山东生猪出栏4401.7万头,排名全国第三,较2020年增长31.6%。
如果2022年上述省份按照同样的增幅增加产能,四川、湖南、山东将分别实现约7100万、8000万、5800万的出栏量(实现有点困难)。牧原2022年将完成约5373万头的肥猪出栏量,目前只有全国前三强的四川、湖南、山东能与之相比。
据牧原相关信息披露,年底预计生猪养殖产能将达到7,500万头,2023年牧原生猪出栏量将挑战全国出栏第一省。
牧原2022年营收将达1212亿,盈利将达158亿元根据牧原股份9月28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当前商品猪出栏均重在110kg-120kg,按照出栏体重120公斤,再根据政府预估的主流猪价12元/斤计算,牧原四季度预估出栏1404万头,将能创造营业收入约404亿元。
加上前三季度公布的营业收入807.74亿元,2022年度牧原总营业额将约达1212亿元,根据上表发现,2020年与2021年的营收总和也只有1351.67亿元。
按照牧原董事长秘书10月28日回复投资者问答的商品猪完全成本在15.5元/kg左右计算,冬季出栏按照120公斤计算,以政府预估的主流猪价12元/斤计算,头均盈利为1020元/头,四季度将盈利约143亿元。
根据牧原今年公布的前三季度利润分别为-51.80亿元、-15.03亿元、81.96亿元。推算出牧原2022年年度盈利将达158亿元。
而在变幻莫测的猪市,号称“中国养猪第一股”的雏鹰农牧,在2019年宣布破产退市;2020年上半年温氏丢掉“养猪一哥”宝座,现在奋起追击;还有跑马圈地的正邦“资不抵债”,面临清算重组,这些都是行业的前车之鉴。
尤其2021年“众人巨亏,牧原独赢”,牧原都能够实现归母净利润69.04亿元,可见牧原在生产经营上的策略,毫无争议值得行业学习。
|
|
文章来源:猪场动力网 文章作者:动力观察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