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市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专项督导检查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2/11/18 10:26:37 关注:325 评论: 我要投稿
|
|
为真正把《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落地生效,从即日起,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专项督导检查,确保《规定》真正落地、落实、落细。
落实《规定》要求
为规范统一企业落实《规定》有关要求,帮助企业制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了《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南》,起草了《食品生产每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品生产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汇总表》《食品生产每周风险隐患排查表》《食品生产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和《食品生产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等多份样表,供企业参照使用。
明确检查重点
此次检查的重点为企业是否以文件形式任命了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企业是否明确了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职责,职责内容是否明晰,定位是否准确;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是否经过岗前培训、考核;企业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等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是否正常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是否及时整改;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是否正常履职。
监管帮扶并重
此次检查将对存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行为,依法按照《规定》严肃查处。同时,督促督导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就落实好《规定》积极开展培训、指导,帮助企业解决认识和理解上的偏差,督导企业健全相关制度,完善管理体系,规范相关记录,真正让企业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全面落到实处。通过专项督导检查,确保《规定》宣贯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依法查处到位。
|
|
文章来源:衡水市场监管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