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康再次向港交所申请上市!2022年前三季度生猪销量全国第六,黄羽肉鸡销量排名第三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2/3 16:30:12 关注:353 评论: 我要投稿
|
|
1月31日,四川德康农牧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德康农牧”)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这是继其于2021年6月29日递表失效后的再一次申请。
作为西南地区的养猪龙头企业之一,招股书显示,2022年前三季度德康农牧实现营收96.22亿元,同比增长31.31%,利润约8.52亿元,同比增长123.5%,生猪销售量约390万头,成功跻身全国养猪企业前六强。
作为业内知名的农牧巨头,德康农牧专注于生猪、黄羽肉鸡育种、养殖以及饲料生产方面垂直一体化的产业链,致力于打造具备全产业链能力的、行业领先的中国高端食品制造企业。
在公司业绩方面,根据德康农牧发布的招股说明书,2020-2022前三季度营收分别为81.45亿元、99.02亿元和96.64亿元。
2020-2022前三季度公司利润分别为36.08亿元、-31.73亿元和8.52亿元。
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生猪产品贡献的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70.6%、72.4%及75.5%;家禽产品贡献的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28.1%、26.4%及24.0%;辅助产品贡献的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1.3%、1.2%及0.5%。
德康的业务遍布于中国12个省及自治区的39个城市,主营业务分三个部分,即生猪、家禽以及辅助产品。其中公司的生猪及家禽板块为核心业务,生猪产品主要包括商品肉猪、种猪、商品仔猪及公猪精液。家禽产品主要包括黄羽肉鸡及鸡苗蛋。 德康一直通过生猪和家禽两大板块业务双轮驱动。
在生猪养殖板块,德康集团的经营业绩自德康集团成立以来高速增长,在过往10年,德康集团的生猪销售量增长超过100倍。根据招股书数据显示,2018-2022年前三季度生猪出栏量分别为99.27万头、124.21万头、140万头、370万头及390万头。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德康农牧2022年生猪收入及销量在中国所有生猪供应商中排名第六名。
据悉,德康集团是中国唯一拥有两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及两家国家级生猪核心育种场的养殖企业。并且德康农牧植根并深耕西南地区,在西南地区拥有2096个家庭农场,形成了完善的农场体系。与此同时,公司已经布局华南、华东及中国东北等粮食主产区及生猪主要销售区。目前在三个地区建立了3个核心种猪场、2个公猪站、9个扩繁场,可支撑未来在该三个地区的养殖业务扩展。
在家禽板块,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德康农牧在中国所有黄羽肉鸡供应商中排名第三,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销售黄羽肉鸡5760万只。
此外,公司披露称,德康农牧募资拟用于拓展现有生猪和黄羽肉鸡养殖业务;用于发展公司的食品加工业务;用于研发投入及信息科技系统;用于战略投资或潜在收购;用于偿还利息介乎2.1%至4.2%的若干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等。
值得注意的是,受产业周期影响,公司盈利能力也呈现大幅波动。其中生猪业务的毛利率从2020年的55.2%下跌至2022年前9月的4.8%;而同期家禽业务的毛利率则从-2.2%升至11%;综合毛利率则由38.8%降至6.3%。
德康集团也提示称,由于养殖行业的特殊性,生物产品售价和饲料成本均存在周期性波动,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生物性资产也经常性面临减值压力。此外包括宏观经济、环保政策、禽畜疫病等外部因素也是公司经营面临的重大潜在风险。
|
|
文章来源:农财宝典 文章作者:徐晓敏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