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被查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2/7 8:12:28 关注:572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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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秦方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秦方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衡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资艳接受监察调查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资艳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衡阳市监委监察调查。
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昕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衡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秦方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秦方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衡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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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方进简历
秦方进,男,汉族,1970年8月出生,湖南湘阴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入党。
1989.09--1993.07湖南农业大学畜牧水产专业学生1993.07--1994.12耒阳市龙塘乡干部
1994.12--1995.02耒阳市龙塘乡副乡长
1995.02--1997.10衡阳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副科级组织员1997.10--1998.11衡阳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副主任科员1998.11--2000.01衡阳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主任科员2000.01--2003.09衡阳市委组织部主任科员、干教科副科长2003.09--2006.06衡阳市委组织部干教科科长(2004.09-2007.07湖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员)2006.06--2008.09衡阳市南岳区委常委、组织部长2008.09--2011.07衡东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2011.07--2013.06衡东县委副书记
2013.06--2013.07衡山县委副书记
2013.07--2013.09衡山县委副书记、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2013.09--2016.07衡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2016.07--2016.08衡山县委原副书记、政府原县长2016.08--2019.07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2019.07--2021.07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21.07--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2021.08--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来源:衡阳市纪委监委
莫伸手 伸手必被抓
一
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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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务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二
立案标准
依据刑法规定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侵占公共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结合两院解释符合以下情形,应予以立案追诉:
(一)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二)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目的的;
(5)拒不交代赃款赃物去向或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
国家工作人员的定义
国家工作人员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四
量刑标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二)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目的的;
(5)拒不交代赃款赃物去向或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7)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二)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目的的;
(5)拒不交代赃款赃物去向或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7)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一)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
(二)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目的的;
(5)拒不交代赃款赃物去向或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7)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死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死刑】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死缓】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形,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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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衡阳市纪委监委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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