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频道
产经·企业  曝 光 台  本网动态  现代畜牧舆情  
当前位置:首页产经·企业国际畜牧 → 文章内容

欧盟修订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和硝酸盐使用规定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10/10 18:31:57 关注:368 评论: 我要投稿

  2023年10月9日,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10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实施条例(EU)2023/2108,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EC)No 1333/2008和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No 231/2012有关涉及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E249-250)和硝酸盐(E251-252)规定。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EC)No 1333/2008附件II根据该条例附件I进行修订。主要修订了有关食品分类的定义,修订了肉制品和奶酪等产品中有关亚硝酸盐和硝酸盐使用限量标准和适用范围;(2)(EU)No 231/2012附件根据该条例附件II修订。主要修订了亚硝酸钾等亚硝酸盐有关规格要求;(3)不符合附件I规定的食品,如在其各自适用日期前已合法投放市场,可继续销售,直至其最短保质期或"使用期限"。在2023年10月29日之前已合法投放市场的亚硝酸钾(E249)和/或亚硝酸钠(E250)和/或硝酸钠(E251)和/或硝酸钾(E252),如不符合附件II中规定的自2023年10月29日起适用的铅、汞和砷的最大限量,可根据(EC)No 1333/2008号法规附件II和III添加到食品中,直至2024年4月29日。含有食品添加剂亚硝酸钾(E249)和/或亚硝酸钠(E250)和/或硝酸钠(E251)和/或硝酸钾(E252)的食品,如在2023年10月29日前已合法投放市场,且不符合自2023年10月29日起适用的附件II中规定的铅、汞和砷的最大限量,可继续投放市场至2024年4月29日,并可继续销售至其最短保质期或“使用期限”;(4)该条例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的第20日起生效。该条例具有全面约束力,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更多详情参见: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L_202302108
文章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关于预防亚硝酸盐中毒的消费警示!2022/5/30 8:15:05
蚌埠市禹会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规范亚硝酸盐使用专项工作2021/5/12 17:58:55
蚌埠市禹会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规范亚硝酸盐使用专项工作2021/5/12 15:58:55
蚌埠蚌山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亚硝酸盐使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2021/5/7 19:26:03
蚌埠蚌山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亚硝酸盐使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2021/5/7 17:26:03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