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制定13条措施推动“乌珠穆沁白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1/9 14:46:11 关注:194 评论: 我要投稿
|
|
日前,锡林郭勒盟结合实际,聚焦四大方面制定13条落实措施,确定了2024—2025年“乌珠穆沁白牛”产业发展阶段性目标,计划投资8090万元,其中国家和自治区资金支持4540万元、西乌珠穆沁旗统筹资金3550万元,推进“乌珠穆沁白牛”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牧民增收致富,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加强中法交流合作。邀请法国夏洛莱牛原产地行业人士到西乌珠穆沁旗访问交流,组织我盟相关种牛场、部分核心群负责人赴法国考察学习,支持进口法国种源,引进法国纯种夏洛莱胚胎和冻精,以夏洛莱牛为重点,加强与科研院校、企业的交流合作。
建立良种繁育体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专家技术团队、工作专班等,开展科学、系统的持续选育工作。目前,西乌珠穆沁旗已与内蒙古元牛繁育科技有限公司就“乌珠穆沁白牛”育种签订合作协议,2000头基础母牛的生产性能测定、基因组检测、血统分析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在繁育体系建设上,2025年底前在西乌珠穆沁旗乌日吉乐畜牧业良种繁育有限公司组建1家核心育种场,2024年在西乌珠穆沁旗浩勒图高勒镇、巴彦胡舒苏木、吉仁高勒镇建设20处扩繁群。
加快扩群推广速度。积极转变传统放牧养殖方式,鼓励单一牧户进行标准化饲养,在西乌珠穆沁旗现有巴彦宝拉格、哈日阿图2个嘎查集体规模化养殖“乌珠穆沁白牛”的基础上,鼓励该旗其他嘎查集体、中小合作社和企业进行适度规模化养殖。以50.7亩/头草畜平衡标准,对“乌珠穆沁白牛”基础母牛达到80头的养殖户进行补贴。完善西乌珠穆沁旗现有30处“乌珠穆沁白牛”冷配站点,在6个拥有“乌珠穆沁白牛”核心群的嘎查组建专业社会化服务团队,加强繁殖技术推广和应用,引进纯种冻精将参配母牛数量从现有核心群扩大至整个选育群,并辐射带动其他养殖户扩大冷配覆盖面。
推进“乌珠穆沁白牛”产业化发展。支持开展“乌珠穆沁白牛”育肥,2024年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通过招商引资方式,计划引进1家合作育肥企业;2025年6月底前,新建1家1000头规模示范养殖育肥场。在产业强镇和品牌创建上,推进西乌珠穆沁旗巴彦胡舒苏木申请创建“乌珠穆沁白牛”产业强镇,在该旗6个苏木镇中开展“一乡一品”试点、地方绿色农畜产品认定等品牌打造工作。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合作,开展“乌珠穆沁白牛”肉品质分析和肉产品研发,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乌珠穆沁白牛”肉品质分析。
“我盟制定的落实举措统筹有序、互相衔接、环环相扣,全面规划了‘乌珠穆沁白牛’产业的发展蓝图。13项措施的落实,将为加强中法友好交流、深化农牧领域务实合作以及将‘乌珠穆沁白牛’产业发展为地方优势特色产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盟农牧局种业管理科科长金荣表示。
据悉,1973年,时任法国总统蓬皮杜到中国访问,赠给周恩来总理50头夏洛莱牛,其中17头交由内蒙古培育。因西乌珠穆沁旗与法国处于相同纬度区域,17头牛落户该旗达青宝力格牧场繁育。目前,“乌珠穆沁白牛”主要分布于西乌珠穆沁旗浩勒图高勒镇、吉仁高勒镇和巴彦胡舒苏木3个地区,总存栏约5.8万头,养殖户800余户,拥有盟级核心群6处、盟级种牛场2处。
|
|
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