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订水杨酸钠在动物源性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分类规定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3/21 19:31:42 关注:187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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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9日,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3月1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实施条例(EU)2024/859,修订欧盟委员会条例(EU)No 37/2010关于水杨酸钠(Sodium salicylate)在动物源性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分类规定。条例主要内容为:
(1)条例(EU)No 37/2010的附件按本该条例附件的规定进行修订,修订后限量具体见下表;(2)该条例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第20日起生效。条例具有全面约束力,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药理活性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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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记残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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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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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残留限量(μ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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靶向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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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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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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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杨酸钠(Sodium salicy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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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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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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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MRL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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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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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用。不得用于产奶供人食用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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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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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鳍鱼之外的所有食物生产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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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MRL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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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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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杨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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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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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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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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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用于产蛋供人食用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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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炎药/非类固醇消炎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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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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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比例的皮肤和脂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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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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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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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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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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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鸡以外的家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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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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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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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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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比例的皮肤和脂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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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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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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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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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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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详情参见: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L_20240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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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厦门技术贸易措施信息网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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