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有关部门发出“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意见”,对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提出新的要求。
目前,我国正处在上一个10年扶贫开发规划和下一个10年扶贫开发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
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是新阶段扶贫战略与政策体系的两个重要手段。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就是要把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民区别出来,通过开发式扶贫给予扶持,使他们跳出贫困圈。
点评: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改进贫困识别方法的需要。过去,扶贫对象的建档立卡和低保对象的调查统计,存在两个突出缺陷,一是工作上没有其他部门参与,统计结果得不到相关部门的认可;二是方法上单纯注重采取收入调查或民主评议,往往有失偏颇。通过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能够准确找到扶贫对象,提高扶贫政策措施对贫困人口的瞄准度,才可能避免普惠政策代替特惠政策、区域政策代替到户政策,从而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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