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畜牧网10月28日讯:昨天下午,记者从盐城市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会上获悉,截至目前,我市未发现“瘦肉精”检测呈阳性。
养殖环节检测结果全部是阴性
为杜绝“瘦肉精”肉品事件发生,保证市民放心消费,我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制,全面开展“瘦肉精”快速检测,不断规范生猪屠宰检疫行为,有效落实生猪产品市场准入和索证索票制度,对全市12186家存栏50头以上生猪饲养场(户)和227家生猪屠宰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
同时,严格执行省下达对来自河南省孟州市、沁阳市、温县、获嘉县、济源市以及安徽省定远县的生猪“禁宰令”,防止“瘦肉精”生猪产品流入市场。目前,已排查5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8300个,抽检尿样43250份,检测结果全部是阴性。
对外埠生猪抽检比例提高两倍
据市农业委员会相关人士介绍,从3月18日开始,我市要求各县(市、区)对外埠生猪抽检的比例从原先的5%提高到10%,检测合格后,方可卸车分销;同时要求凡进入我市的外省生猪,要求实行备案制度,生猪经纪人要从外省调进生猪,必须先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申请备案,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确认不是来自风险地区,同意后方可调进。
而驻场检疫人员对外来生猪,必须严格履行查证验物手续,除检疫监督外,还必须进行对生猪在车进行10%抽样检测,确定在“瘦肉精”检测合格后,方准入场待宰;对“瘦肉精”检测阳性生猪的产地县,实行暂停生猪采购、调运。而且,对我市外调的生猪也要求抽检5%,检测合格后才能出具检疫证明。
饲料企业逐一过堂未现违规行为
目前,我市对全市90家饲料企业逐一过堂检查,未发现违规添加“瘦肉精”及其他非法添加行为。同时,重新制定了全市“瘦肉精”快速检测制度,提高“瘦肉精”检测比例至生猪屠宰量的10%,对河南及其他重点地区来源的生猪开展头头检,并积极实施生猪屠宰点部级专项监督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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