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频道
热点专题  企业黄页  行业排序  行业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热点专题食品安全专题“瘦肉精”专题监管措施 → 文章内容

辽宁省去年销毁10吨“瘦肉精”动物产品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2/4/26 22:11:19 关注:581 评论: 我要投稿

  昨日,辽宁省“迎全运、保安全”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去年打击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成果,并公布部分典型案件。去年我省缴获“瘦肉精”430余公斤,捕杀问题肉牛、生猪449头,销毁涉案动物产品10吨,罚款29万元。

  “瘦肉精”喂牛获刑18个月

  2011年7月10日,宽甸毛甸子镇肉牛养殖专业户于某饲养的肉牛被检出盐酸克伦特罗呈阳性。宽甸满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随即对于某饲养的31头同群肉牛依法查封,并实施了焚烧、深埋等处理。据于某交代,他于2011年6月份购入盐酸克伦特罗粉剂,添加饲喂其饲养的肉牛。2012年3月28日,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处犯罪嫌疑人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产销有害食品获刑12个月

  2011年12月1日,经抽检确证,宽甸大川头镇肉牛养殖专业户杨某饲养的肉牛盐酸克伦特罗呈阳性。宽甸满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对杨某饲喂“瘦肉精”的同群11头肉牛实施查封、扣押,同时进行了捕杀、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2012年3月28日,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处犯罪嫌疑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一人犯案牵出多名涉案人员

  2011年11月,海城市耿庄镇灰菜村魏某肉牛养殖场两例牛尿液样品中检出含盐酸克伦特罗。海城市动监局、公安局等组织捕杀同群肉牛32头,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鞍山市公安机关对魏某实施了刑拘。

  魏某交代,“瘦肉精”购自耿庄镇曲某处。随即公安机关对曲某刑拘并进行突审,曲某交代还将“瘦肉精”卖给耿庄镇刘家村马某。公安机关随即对马某家进行布控,采样并抽检,经确证检验尿样中含盐酸克伦特罗。海城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组织捕杀该户饲养的涉案肉牛28头,并进行了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该案所涉及人员已批捕。

  生态养殖区养“瘦肉精”猪

  2011年11月,盘锦市盘山县大荒乡广来生态养殖小区的1例猪尿液样品中检出含有盐酸克伦特罗。盘锦市公安局会同畜牧部门追回了销往台安县的60头涉案生猪,刑拘了场长张某。盘山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及盘山县畜产品安全监察所依法对涉案同群生猪60头进行捕杀并做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

  其他案例

  ●2011年12月10日,绥中县万家镇动物卫生监督所对西甸子镇户尚村肉牛养殖户赵某21头牛进行“瘦肉精”日常排查,经确证,3批次牛尿液样品含盐酸克伦特罗。县动监局在县公安局等部门的配合下,对涉案的全部21头肉牛实施了无害化处理。涉案当事人出逃,公安机关对此案涉案人员正在追逃中。

  ●朝阳凌源市小城子镇李某饲养肉牛检出“瘦肉精”案。李某饲养的3头肉牛实施了捕杀、销毁、深埋等无害化处理。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铁岭市昌图县汉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瘦肉精”案。10头肉牛产品(约4吨)全部焚烧、深埋、无害化处理。昌图县老城镇靠山村二组村民王某被批捕。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京基智农:公司已在广东湛江徐闻、茂名高州、广西贺州及海南文昌建成四个生猪养殖产业2024/3/28 19:23:57
上周重庆猪肉价格上涨 短期内或延续上行趋势2024/3/28 19:23:32
屠宰企业对高价抵触情绪较强 猪价继续冲高阻力加大2024/3/28 19:22:53
近两日猪价有效拉力不足 猪市现弱势调整局面2024/3/28 19:22:29
上海梅林2023年扣非净利同比下滑65.54% 牛羊肉业务规模下降14.61%2024/3/28 19:21:50
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解读《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4/3/28 19:02:42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