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各地区政策与措施 |
摘要 |
4月11日 |
上海市对市内家禽养殖户给予财政补贴 |
持证种禽养殖场补贴标准,根据4月1日至4月30日平均存栏种禽数,每羽15元。持证孵化场补贴标准,4月6日至4月27日期间孵出的禽苗,每羽0.5元。 |
4月16日 |
浙江省出台家禽业扶持政策对各个环节给予补助 |
一是生产补贴政策,按每只15元的标准对种禽场给予生产维持性补贴;。二是收购加工补贴政策 |
4月13日 |
安徽省下发关于稳定发展禽业生产的通知 |
对每存栏1套祖代种禽或原种种禽补贴30元;对每存栏1套父母代种禽补贴10元 |
4月19日 |
北京决定对家禽产业给予补贴 每只成年种禽10元 |
每只成年种禽补贴10元;对商品蛋鸡和肉鸡养殖场给予一次性补贴 |
4月19日 |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
一,对全省现有70万套祖代种禽按照每套50元标准给予补贴;二、对家禽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给予经费补贴。 |
4月28日 |
山东关于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的通知 |
一,对种禽生产进行补贴,财政按每只种禽15元标准对祖代以上种禽场和家禽地方品种资源场给予补助; 二、支持增加活禽加工收储。 |
5月6日 |
河南省将补贴禽类养殖加工企业稳定家禽业发展 |
对持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禽场和品种资源场,将给予生产维持性补贴,每只种禽补贴10元。 |
5月7日 |
重庆市推出稳定生猪及禽业生产扶持政策 |
一,保护种禽生产;二补助收储;三扶持基地 |
5月10日 |
海南省2013年稳定禽业生产财政补贴实施方案 |
省财政将安排5000万元,主要用于补贴种禽场、规模以上养禽场、禽肉收储、从事家禽养殖或加工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等四个方面 |
5月14日 |
广西对家禽龙头企业实施财政补贴 |
种禽定额补助;贷款贴息 |
5月15日 |
广州市物价局运用222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补贴市内禽企 |
存栏家禽每羽补贴3元;对禽类加工企业一个月内期间收购、屠宰加工并冷储数补贴,标准为每羽补贴2元。 |
5月22日 |
天津市财政拨付1964万元稳定家禽养殖业 |
每只种鸡8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共对全市10家种禽场的43.5万只种鸡给予补贴348万元。 |
5月23日 |
湖南出台八大措施扶持家禽业健康发展 |
支持龙头企业收购加工湖南压栏家禽;省财政将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家禽规模养殖 |
5月23日 |
宁夏千万元资金扶持家禽产业 |
依据2013年4月15日至5月20日期间的平均存栏数,每只种鸡8元的标准给予生产维持性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