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牡丹江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全面推进各项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结合8月31日召开的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局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举措总结如下:
一、强化“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中添加“瘦肉精”、养殖过程中直接饲喂“瘦肉精”、兽药中添加“瘦肉精”、兜售或教唆养殖场户使用“瘦肉精”、收购贩运含“瘦肉精”的活畜、以及在贩运或屠宰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
二、强化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清剿非法兽药产品,依法严惩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兽药行为。加强兽药经营管理,全面检查兽药GSP和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坚决清理未达到兽药GSP要求的兽药经营门店。
三、强化饲料打假及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饲料专项整治与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推进;组织好2015年国家、省本级饲料监测抽样任务;防范饲料厂粉尘问题,要求对辖区内饲料厂进行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强化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生鲜乳专项整治,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强化日常检查、监测,检查各项记录等;全国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系统,及时录入、更新信息。及时对省发设备进行校准事宜。
五、强化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私屠滥宰“黑窝点”、收购病死猪“黑窝点”进行整治,对私屠滥宰行为,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行为,屠宰环节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的行为,违法销售、屠宰病死猪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9月下旬农业部畜禽屠宰管理机构要开展交叉检查,被抽到的地市要认真开展工作,明确职责,规范行为。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要结合各地市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养殖大县要有无害化处理厂,具体也要考虑运行成本、模式以及废物利用方面如何监管的问题。
六、积极开展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工作。积极组织、参加检查员及内检员培训,各地市做好初审材料的申报,配合做好现场检查。
七、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检疫工作要严格按照检疫规程进行。监督工作要落实,杜绝现补记录的行为,要实行痕迹化管理,做到随手记、如实记。
八、明确职责、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与其他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机制;克服客观困难,主动承担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构建常态化工作机制,积极向市政府申请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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