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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口蹄疫防控情况综述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7/8/10 23:21:11 关注:737 评论: 我要投稿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哈萨克斯坦境内多次发生口蹄疫疫情,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近年来,哈萨克斯坦通过建立口蹄疫防控制度、完善兽医机构及实验室体系、系统开展免疫和监测以及区域化管理等措施,较大程度地降低了境内牛、羊等易感动物感染口蹄疫的风险。笔者对哈萨克斯坦口蹄疫防控经验进行了整理,供广大读者交流学习。
  兽医体系建设
  法律法规体系。2002年,哈萨克斯坦颁布并实施了一系列兽医法律法规。该体系比较健全、完整、系统,且符合兽医工作实际,操作性较强;2002年7月10日,哈萨克斯坦颁布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兽医法》(第339-2号)(以下简称《兽医法》),以此作为指导该国兽医工作的基本法律。《兽医法》明确规定了兽医机构的组织职责、针对包括口蹄疫在内的动物疫病的主要卫生措施,以及监测程序、资金来源和各州兽医机构职能划分。除《兽医法》外,哈萨克斯坦口蹄疫防控方面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还有:2009年12月31日颁布的农业部第767号令,明确了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的规定;2012年3月28日颁布的农业部第18-03/128号令,明确了动物疫病隔离检疫的规定和要求;2013年8月9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第814号决议通过的《动物安全条例》,对口蹄疫预防与消除的组织和实施做出了规定;2014年11月27日颁布的农业部部长第7-1/618号令,规定了动物疫病的监测程序;2014年12月30日颁布的农业部部长第7-1/700号令,规定了进口、出口、过境和购买动物的预防性检疫程序。
  兽医管理体系。国家层面的兽医主管机构主要包括兽医与食品安全司和兽医监管委员会。兽医与食品安全司主要负责执行战略规划和全国范围内的兽医管理工作;兽医监管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兽医和卫生监管,下设国家防疫总队、国家兽医参考中心以及国家兽医实验室,在各州或直辖市还设有16个直属机构,在地区城市设有198个分支机构(包括36个兽医监控站)。
  技术支持体系。哈萨克斯坦的兽医技术支持体系由4个部分组成,分别是国家兽医实验室(RVL)、国家参考兽医中心(NRVC)、生物安全问题科学研究所(NRIBSP)和哈萨克斯坦兽医研究院(KazSRIV)。RVL包括14个区域性实验室和4个区域性分支机构,主要进行动物疾病的研究和诊断工作;NRVC分别在阿斯塔纳和阿拉木图设有实验室,主要工作是通过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检测口蹄疫病毒(FMDV)抗原和抗体,然后通过病毒分型以及PCR检测,来鉴定口蹄疫病毒;NRIBSP共设6所机构,分别位于阿拉木图等6个地区,主要从事生物安全、分子生物学和基因工程等基础性研究;KazSRIV负责进行科学论证并支持兽医服务机构进行兽医活动。以上实验室均通过ISO17025认可。
  口蹄疫防控工作
  区域化管理。为根除口蹄疫,哈萨克斯坦实施口蹄疫区域化管理,分为非免疫无疫和免疫无疫两个区域。全国共14个州,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包括9个州,免疫无疫区包括5个州。2015年5月,哈萨克斯坦非免疫无疫区通过了OIE认可,该区域内偶蹄动物饲养数量占全国饲养量的比重较高。哈萨克斯坦在非免疫无疫区采取强化检疫监管措施,并建立自然屏障、人工屏障和免疫屏障来阻止疫病传入,如在通往非免疫无疫区的主要道路上建立检查站,防止来自高风险区域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非免疫无疫区;免疫无疫区与周边国家形成口蹄疫生物学屏障,防止口蹄疫病毒传入境内。该区域与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接壤,目前尚未通过OIE无疫认可。
  免疫。哈萨克斯坦在免疫无疫区内对易感动物实施口蹄疫免疫,免疫程序为:幼年牛在4月龄初次接种;幼年羊(绵羊和山羊)在3月龄初次接种,到18月龄前每3个月再接种1次;成年动物每6个月接种1次,但对猪不进行强制免疫。接种疫苗来自俄罗斯,为O、A、Asia1型三价苗(包含5个疫苗毒株:A/Iran-05、A/Sea-97、O/PanAsia、O/PanAsia-2及Asia 1/Shamir)。为监测免疫工作实施情况及免疫效果,哈萨克斯坦在5个免疫州实施免疫效果监测,即在接种后21日,采样并采用补体结合试验方法检测;2015年,开始使用ELISA方法进行检测。2011年以来,牛羊免疫抗体合格率均在80%以上。
  监测。监测工作包括临床疑似病例监测、口蹄疫病毒非结构蛋白抗体监测和野生易感动物监测等。(1)临床疑似病例监测。一旦接到畜主或兽医的临床疑似症状报告,地区兽医检查员立即使用加密信息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1小时内将相关信息逐级报告至国家首席兽医官。在经过实验室诊断确认后,立即启动口蹄疫紧急防疫措施,采取封锁、隔离、消毒、扑杀和销毁等措施,迅速扑灭疫情。2012—2014年,累计采集疑似口蹄疫临床症状样品35份,送国家参考兽医中心 (NRVC)进行检测,其中13份监测呈阳性,临床样品均来自免疫无疫区。对阳性动物的同群动物全部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此外,根据FMD历史疫情状况,哈萨克斯坦将牛作为哨兵动物与其他易感动物饲养。(2)非结构蛋白抗体监测。口蹄疫病毒非结构蛋白抗体血清学监测数量不少于总养殖量的1%。若样品检测呈阳性,RVL会将样本送至NRVC复检。当复检结果为阳性后,NRCV和PVL工作人员共同赴相关农场使用咽喉探杯进行采样,在NRCV 再次复检(RT-PCR)。如果仍为阳性,则进行病毒分离、分型和基因序列分析。2012年至2014年8月,在非免疫区域累计采集45 457份血清和OP液样品,其中2012年检出21份阳性,阳性率为0.07%,2013年后没有检出阳性样品。(3)野生易感动物监测。NRCV在14个州开展野生易感动物的口蹄疫监测。监测样本主要来自狩猎动物,年平均采集样本35个。2012—2014年,未检出口蹄疫阳性。
  标识和追溯。对牛、绵羊、山羊和猪实施强制个体标识制度,对牛、羊、猪允许使用耳标或电子芯片。依据2014年哈萨克斯坦行政违规法修订案,对官员、主管兽医组织、企业和个人未履行或未坚持进行家畜身份标识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出处罚规定。2011年,哈萨克斯坦完成了对存栏牛的身份标识工作;2012年完成了绵羊、山羊、猪和骆驼的身份标识工作。动物标识信息存储于饲养动物数据库,具体信息包括品种、性别、出生日期、畜主、饲养地点和免疫记录等内容。
  移动控制。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移动控制措施包括三个层面的要求:一是对区域内易感动物的移动控制。只有接受兽医部门有效监管并由官方兽医签发动物卫生证书的易感动物,才可以在区域内移动;二是对易感动物产品的移动控制。只有经屠宰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才可上市流通,完成检验的动物产品需由兽医加施标签,标明屠宰场所和屠宰动物信息。三是对不同区域间易感动物及其动物产品的移动控制。法律规定禁止易感动物从免疫无疫区进入非免疫无疫区,允许动物及其产品从非免疫无口蹄疫区向免疫无口蹄疫区移动,但是动物必须在抵达前接种疫苗并获得许可证书;易感动物必须在原产地和目的地各实施为期21天的隔离检疫,检疫条件由目的地省级兽医部门制定。
  作为我国西北部的重要邻国之一,哈萨克斯坦在口蹄疫防控领域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尽管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技术能力的限制,但哈萨克斯坦在口蹄疫防控方面走出了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一是采取了区域化管理措施,在北部动物卫生状况较好的9个州建立了非免疫无疫区,组建了较完善的屏障体系,并通过了OIE认证,促进了该区域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出口及口蹄疫防控体系的完善;二是针对口蹄疫防控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兽医法律法规及管理体系,相关法律法规均是2002年以后颁布的,具有较强的实效性,基本覆盖了口蹄疫防控的各个领域,符合兽医工作实际,可操作性较强;三是建立了动物标识及追溯管理体系,完成了境内牛、羊、猪等口蹄疫易感动物的身份标识工作,并针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移动控制出台了一系列管理措施,降低了动物疫病传播风险;四是建立了较为有效的应急反应机制,成立了农业部直属的防疫总队,配备了专门的人员和专用物资,能够在疫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按照相关程序开展扑灭行动,提升了疫情控制能力。
文章作者:王栋 中国兽医发布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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