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频道
热点专题  企业黄页  行业排序  行业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热点专题食品安全专题畜产品安全专题政策引导 → 文章内容

上海建立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制度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7/11/8 22:16:21 关注:536 评论: 我要投稿

    许昆林介绍说,上海市区两级建立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制度,已聘请社会监督员1000余人。开展食品投诉举报新渠道,6月份已上线运行“啄木鸟手机APP”,推动投诉举报现场定位、实时上报、及时查处。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吹哨人”举报企业内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文章来源:东方网 作者:程琦 汪伟秋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问答】《食品安全法》第148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符合”的情形?2024/4/30 10:48:39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3年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4/4/30 6:20:40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2024/4/30 6:12:37
河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召开2024年夏季食品安全形势会商会议2024/4/29 12:21:43
答复|关于《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执行的问题2024/4/29 10:47:10
加拿大对食品安全法案展开评议2024/4/28 18:19:43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