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明基:建议连锁食品经营单位申办许可证试行“申请人承诺制”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8/3/15 7:33:00 关注:1033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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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连锁食品经营单位申请许可时,需要在经营场所具备营业条件的前提下等待审批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洪氏集团副董事长洪明基建议,连锁食品经营单位在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中试行“申请人承诺制”程序,由企业总部签署诚信经营承诺书,集中提交布局流程图予以统一审核,减少等待时间。
有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餐饮收入39644亿元,同比增长10.7%。餐饮收入总规模占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8%,对整个消费市场增长贡献率达到11.3%,拉动消费市场增长1.2%,安置就业2000多万人。
据洪明基介绍称,尽管餐饮行业整体发展平稳,但在连锁食品经营方面,许可审批是在营业场所装修完毕,厨房、前厅设备设施到位,具备营业条件的情况下才进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相关机构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再延长10天。这就意味着企业在具备营业条件的情况下,要闲置20天以上。
洪明基表示,深圳市于2017年6月26日起实行“申请人承诺制”程序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取得了很好效果。他建议,鉴于规模连锁食品经营单位主观珍惜自身品牌形象,客观违规成本高的实际情况,连锁食品经营单位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应试行“申请人承诺制”程序。
对于试用上述办法的企业,洪明基建议为,规模连锁食品经营单位。包括超级市场(超市)便利店,专业店(专卖店),综合商场,及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饮品店、糕点店等(不包括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单位食堂)。
他建议,试点企业总部应签署诚信经营承诺书,加强内部管理,履行相关法律责任和义务。向各省市食药监管局申请,集中提交“布局流程图”予以统一审核,审核通过的移交各区分局。连锁企业各新开门店按总部报备审核通过的布局流程图实际执行,各区分局在日常监管时,如发现现场布局流程与原审核通过报备资料有超过20%差异,或出现违反《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除要求整改、依法给予相应处罚之外,情节严重的还可采取取消其《申请人承诺制》试点资格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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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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