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徐州市外埠入苏动物及其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加强我市肉类(含猪肉、牛肉、羊肉)质量安全监管,推进肉类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市食药监局决定自9月中旬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肉类专项整治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通过“五坚持”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和措施,规范肉类市场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长期吃上“放心肉”。
一是坚持肉品入场两个必查。要求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做到对入场销售肉品严格检查,一查每一批肉品《动物检疫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购货凭证原件是否齐全,肉品胴体是否加盖“两章”(动物检疫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二查票货是否相符且在有效期内。
二是坚持落实市场主体责任。督促市场(冷库)开办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市场开办者的宣传教育,督促做好对肉类的自查自检工作,对发现未经检验检疫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肉类,及时采取下架停售和封存等措施,并迅速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三是坚持开展监督性抽检及快检。再次安排肉品监督性抽检,全市计划抽检肉品不低于400批次,猪肉、羊肉、牛肉各占1/3。定期免费开展“你点我检”活动,开展猪肉、羊肉、牛肉常态性快检工作。对抽检和快检发现的不合格肉品及时核查处理,确保不合格食品得到依法处置。
四是坚持严查严处。对不落实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经营单位,依法责令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从重从快予以处罚;对购销病死生肉类和添加违禁药物等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五是坚持广泛宣传。在专项整治和日常检查督查过程中积极向肉品经营户宣传肉类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守法诚信经营,强化群众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市食药监局将通过监督指导农贸(批发)市场、超市、食杂店、冷库等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肉类经营者档案、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健全肉类追溯系统、实施肉类经营者信息公示制度等建设,逐步建立健全规范的肉类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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