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频道
热点专题  企业黄页  行业排序  行业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热点专题食品安全专题畜产品安全专题病死畜禽肉 → 文章内容

湖南常德:警方切断一病死猪肉产销链,涉案猪肉约1.2万公斤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1/31 10:42:36 关注:927 评论: 我要投稿

  病死猪做腊肉,16人被判刑
  常德警方切断一病死猪肉产销链,涉案猪肉约1.2万公斤临近春节,大多数家庭的年货清单里都有腊肉这一项。
  然而,腊肉来源于何处,是否安全?一直以来都是消费者所关注的重点。
  不久前,常德警方破获一宗贩卖病死猪案。记者探访发现,从病死猪出养殖场,到病死猪肉流入市场,走上餐桌,已形成收、运、制、贩“一条龙”的黑色产业链。
  病死猪肉问题屡禁不止,百姓餐桌保卫战依然任重而道远。
  一个隐藏在民宅内的黑作坊里,病死猪肉被分割后分销给从事肉制品制作的商人,摇身一变加工成了“美味”的腊肉,出现在老百姓的餐桌上,甚至出现在食堂里。
  日前,常德一病死猪肉产销链被切断,经法院判决后宰割的、运猪的、租房的、腌制腊肉的等16人均获刑。
  租民宅切割死猪肉
  2015年11月至2016年10月20日期间,被告人陈某生以每公斤4元的价格购买了350余头死猪或死猪肉,重约1.2万公斤。
  陈某生将死猪或死猪肉宰割后,将品相较差的死猪肉以每公斤6元左右的价格销售给从事肉制品制作的被告人杨某明,将品相较好的死猪肉以每公斤16元左右的价格销售给从事猪肉零售生意的被告人陈某平和其他人员,赚得利润约5.6万元。
  陈某生供述称,他从2013年3月开始倒卖死猪肉。2015年10月至2016年8月,他租用孙某明家的房屋作为屠宰场宰割死猪,每月租金500元,孙某明知道他买死猪宰割,全程看到过,偶尔还给他帮忙烧火、刮毛,有时还会介绍人来买死猪肉。
  记者发现,受审的16名被告人中,不少人明知陈某生从事死猪肉经营活动还为其提供房屋、宰割、运输等帮助。
  法院审理查明,孙某明于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将自家房屋出租给陈某生进行死猪宰割、销售活动,得租金6000元;傅某清接受陈某生的聘请宰割死猪200多头得工资约7000元;许某兵宰割死猪100多头,得工资约4000元。余某安先后4次帮陈某生从津市运输约11头死猪至其屠宰点,得运费900元;陈某粮帮陈某生从津市运输约7头死猪至其屠宰点,得运费300元。
  部分腌制死猪肉流入食堂
  从陈某生处买来的病死猪肉如何走上人们的餐桌?从事肉制品制作的杨某明租了个房子将它们全部偷偷腌制加工。
  杨某明在益阳南县租了房,从2012年8月开始在这里腌制猪肉销售。据统计,2015年11月至2016年10月期间,杨某明分别以每公斤6元左右的价格向陈某生购买死猪肉约3600公斤,又以每公斤4元的价格向其他人购买死猪肉约800公斤。杨某明将死猪肉腌制成腊肉制品后,销售给零售商贩,赚得利润约5万元。
  被告人芦某群尽管明知道杨某明卖的是腌制死猪肉,她还是以12元每斤的价格,分13次向杨某明买了640斤腌制死猪肉,共支付了7680元。芦某群将这些腌制死猪肉拿到菜场售卖,每斤赚取1元差价。
  与芦某群一样,在南县厂窖镇菜场做杂货生意的曾某恒以11元每斤购进530斤腌制死猪肉后,每斤加价1元出售给南县厂窖镇菜场买菜的居民。
  何某新从2014年11月至2016年10月,向杨某明进购死猪腊肉制品,加价一元对外出售。“我向杨某明进购的死猪腊肉制品的销售对象都是开小餐馆的老板。”
  杨某明承认,他还曾给南县某单位食堂彭老板销售了5次腌制死猪肉,大约250斤,9元一斤。
  审判
  法院发出食品行业从业禁止令
  2016年10月20日,津市市公安局民警在安乡县大鲸港镇现场查扣运输死猪的车辆,从车上查获准备销售给陈某生的死猪6头490公斤;从陈某生租住处查获72公斤待售的死因不明死猪肉,19.5公斤散装死猪猪油;2016年10月25日,从杨某明处查获675公斤死猪肉及其制品。
  津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生、杨某明为牟取非法利益,生产、销售死因不明的死猪或死猪肉,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告人芦某群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销售死因不明的死猪或死猪肉,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告人孙某明等人明知被告人陈某生生产、销售死因不明的死猪或死猪肉,仍为其提供房屋出租、宰杀、运输等帮助,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综上,陈某生等16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至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不等。
  此外,法院禁止被告人陈某生、杨某明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禁止被告人芦某群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四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常德报道
文章来源:潇湘晨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震惊!福建泉州工人实名举报,14吨死猪肉违规炼油2024/1/18 22:38:46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