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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致广大生猪产业从业者和社会各界的公开信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2/10 22:00:28 关注:482 评论: 我要投稿

  2月2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向广大生猪产业从业者和社会各界发布了一封公开信,详述生猪养殖场(户)、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贩运经营者以及社会公众在非洲猪瘟防控中具体的应对措施及注意事项,并呼吁社会各界团结一致,携手同行,共同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以下为信件全文:
 全省广大生猪产业从业者,社会各界:
  去年10月我省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全省上下凝心聚力、群防群控,全面投身非洲猪瘟防控阻击战,按照“早快严小”原则,以最小的代价迅速扑灭了镇雄县、威信县、思茅区、呈贡区的非洲猪瘟疫情。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各养殖、屠宰、经营、运输等生猪及产品从业者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关心帮助密不可分。
  目前国内疫情仍呈点状散发态势、部分省份尚未解除疫区封锁,生猪产品和运输车辆频繁流动时刻威胁全省的防控安全,我们仍然不能丝毫松懈。希望广大生猪生产经营从业者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全省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一、生猪养殖场(户)严守生物安全措施。各生猪养殖场(户)要认真落实管理措施,改造提升防疫设施,严格遵守防疫制度,全面提高生物安全防范水平。要严格禁止泔水喂猪和外来猪肉及其制品进入猪场。要严格禁止车辆和人员随意进出养殖场所。买卖生猪要申报检疫、隔离观察;发现生猪异常发病死亡要立即报告。场区封闭管理,用具用品不交叉,生猪全进全出,慎重引种,全面做好杀虫灭鼠工作,全面强化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入场前熏蒸和包装外表面消毒工作,以更加严格的制度、更加严密的措施构筑起防范非洲猪瘟的铜墙铁壁。
  二、生猪屠宰加工企业严把质量安全关。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要配齐非洲猪瘟检测人员、设备、试剂等实验室检测平台,做到分批屠宰、分批检测,确保出厂(场)的产品安全。要严把查证验物关,不接收、不屠宰没有检疫证明或来源不明、外省调入没有备案以及没有实验室检测报告的生猪。严格执行品质检验、运输车辆备案、清洗、出入场消毒、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规定和制度。待宰和屠宰过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三、贩运经营者严格遵守调运监管规定。不收购贩运病死猪、病死染疫生猪产品以及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生猪及其产品。严格遵守省外调入生猪及其产品调运备案管理规定,生猪、生猪产品启运前7天要主动向调入地县级农业、市场监管部门申报备案,凭调出地检疫检验合格证明、非洲猪瘟检测报告和调入地备案登记表运输,主动到省际间指定通道检查站接受检查,到达目的地后要做好种猪及仔猪隔离、肉品封存、向备案部门报告、实验室检测等工作,检测合格后才能混群饲养或肉品上市销售。
  四、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非洲猪瘟防控。非洲猪瘟病毒不会传染人,不耐高温,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经检疫的猪肉和产品可放心食用。积极转变改变消费习惯,选用更安全更美味的冷鲜肉,支持非洲猪瘟防控“调活猪”到“调肉”方式转变。不信谣,不传谣,理性消费。不购买未经检疫、售价极不正常的猪肉。积极举报买卖病死猪及生猪产品、私屠滥宰等非法行为,共同打击生猪生产各类违法行为。
  莫道浮云终蔽日,严冬过后绽春蕾。当前全国生猪养殖生产方式正面临着一个重要的调整期和发展的机遇期,生猪养殖大有可为,前景可期。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既是广大生猪产业从业者应尽的义务和职责,也是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的希望和保障。让我们团结一致,携手同行,共同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共创全省生猪产业发展新辉煌。
  春节将至,省农业农村厅向全省广大生猪产业从业者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关心支持防控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致以衷心的感谢,祝大家新春快乐,“猪”事顺意。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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