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省重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面推行追溯管理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9/11/15 9:56:44 关注:584 评论: 我要投稿
|
|
本报讯 1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福州召开全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现场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目前,我省28个重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实施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制度,且全部配备检验设备、具备检验能力,全面推行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
当日,福建、天津、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六省(市)做了经验交流,福州市海峡蔬菜批发市场作为典型市场代表介绍了强化市场食品安全管理的具体经验和做法。
据悉,近年来,我省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治理作为“一品一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工作的五大任务之一,借力“信息化+”开启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码”上治理新模式,并贯穿“七个一”(设计一体化工作方案、制定一揽子法规制度、建立一系列标准规范、建设一通连平台系统、改造一大批批发市场、成立一元化推进机制、推行一盘棋运营模式),切实把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源头,取得了突破性新成效,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管理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目前,我省28个重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场内经营者已100%在追溯平台注册,并上传追溯数据,平台汇聚追溯数据1.81亿条。全省已建设一批信息追溯示范点,培树起了一批典型市场,推动我省批发市场规范治理的“码”上升级,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范治理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本。
|
|
文章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 林侃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