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频道
热点专题  企业黄页  行业排序  行业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热点专题食品安全专题畜产品安全专题政策引导 → 文章内容

内蒙古加强防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0/1/10 13:54:29 关注:583 评论: 我要投稿

  本报讯 日前,为做好春节“十四冬”和内蒙古自治区“两会”期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内蒙古农牧厅下发《关于加强元旦春节、“十四冬”和自治区“两会”期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区农牧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全力做好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通知》指出,“两节”“十四冬”和自治区“两会”期间是农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时期,是畜禽集中屠宰的重点时段,也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的敏感时期,各盟市要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牢固树立“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的工作理念,明确分工、分兵把守,种植业部门要加强对肥料、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科学用药;畜牧业部门要加强畜禽屠宰和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散小牧户指导培训工作;渔业部门要加强对水产健康养殖推动力度;兽医部门要加强兽药药政行业管理和养殖环节畜禽用药监管工作;饲料饲草部门要加强对饲料违法添加和“瘦肉精”监管;农牧业综合执法部门要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工作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监测监管力度,指导建立监管名录,督促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通知》要求,各盟市要结合当地生产实际,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加大监管力度,积极组织检测机构对“两节”“十四冬”和自治区“两会”期间集中上市的农畜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工作,严格按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确保抽查工作客观、真实、科学,切实发挥监督抽查作用。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源,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今年,内蒙古农牧厅将把各盟市监督抽查发现查处问题作为2019年度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加分项列入考核指标。
  《通知》要求,各盟市要针对问题多发地区、重点生产经营主体和重点品种,加大巡查检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重点开展蔬菜、禽蛋、牛羊猪肉、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兽药添加禁用成分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添加和非法经营行为,督促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职责,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承担“十四冬”比赛场地任务的6个盟市、9个旗县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树立“发现问题是成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工作理念,全面排查和消除问题隐患。
  各盟市要加大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在“两节”“十四冬”和自治区“两会”期间要安排好值班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做好突发事件应对防范和应急准备。加强对各类舆情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发生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快速响应,迅速查明问题源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各盟市要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借助电视、广播、报刊、微博、微信等宣传媒体,普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引导广大群众科学、理性地看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提高消费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作者: 薛海军 孙鹤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2024年第16周江苏省畜产品及饲料集市价格2024/4/25 5:48:45
2024年第16周全国畜产品批发价格走势2024/4/24 23:34:28
2024年第16周山东省畜产品市场行情走势2024/4/23 22:58:50
2024年4月第3周(采集日为4月18日)畜产品和饲料集贸市场价格走势2024/4/23 18:56:13
全国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走势(4月12日—4月18日)2024/4/20 19:43:22
2024年第15周江苏省畜产品及饲料集市价格2024/4/19 22:44:28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