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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E非洲猪瘟标准简介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2/1/15 9:17:57 关注:1576 评论: 我要投稿

  摘要: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非洲猪瘟(ASF)标准,是OIE成员开展ASF防控应遵循的国际标准,是世界贸易组织(WTO)指定的生猪及生猪产品国际贸易应遵循的准则,对各国ASF防控和监测、应急机制建立和生猪及生猪产品流通贸易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本文梳理了OIE-ASF标准修订历史沿革,从生猪及生猪产品进出口贸易要求、疫病状态、疫病监测、病原灭活等方面介绍了2002版、2008版、2017版和2019版标准的修订情况和具体条款内容。现行2019版ASF标准较2008版增加了安全商品、疫病监测和不同产品中病毒灭活等条款,对世界各国动物产品贸易、ASF防控等方面都有了新要求。为应对这些要求,我国应积极参加OIE标准制修订工作,科学制定我国标准法规,积极开展ASF防控工作,合理建立ASF监测体系和ASF无疫小区。
  1921年非洲猪瘟(African swine fever,ASF)首次发现于肯尼亚,1957年陆续传播至葡萄牙、西班牙、法国、比利时和荷兰等欧洲国家。由于当时葡萄牙和西班牙ASF疫情与受污染猪肉的运输有密切联系,为保障全球生猪及生猪产品国际贸易流通健康稳定,OIE于1968年首次制定并发布了ASF标准,拟通过施行严格的生猪及生猪产品贸易措施阻止疫情扩散。1978—1980年,ASF再现欧洲,随即传播至古巴、巴西等美洲国家,2007年ASF传入俄罗斯、格鲁吉亚等欧亚国家,传播范围进一步扩散,鉴于当时区域化防控技术已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生物安全隔离区相关概念和技术发展良好并已写入OIE法典,故2008年版ASF标准增加了“生物安全隔离区”等无疫状态相关条款。随后OIE在古典猪瘟、口蹄疫和禽流感等标准中加入了疫病监测相关条款或具体商品病毒灭活要求等条款,而疫病监测和产品中非洲猪瘟病毒(ASFV)的灭活对相关产品国际贸易和ASF防控意义重大,故2017年版ASF标准增加了监测和病毒灭活相关条款。2018年以后ASF传入中国、韩国等亚洲国家,全球ASF疫情进一步扩散。因2017年5月ASF标准经OIE大会表决时有成员投了反对票,为了进一步优化ASF标准,OIE法典委员会2019年再次修订ASF标准并增加了“安全商品”条款,以便保障明胶等相关安全商品的进出口贸易通道畅通,减少不必要的进出口检测。
  ASF目前仍是危害养猪业的头号杀手,2020年至2021年初,欧洲、非洲、亚洲和大洋洲有20个OIE成员报告发生疫情。该病危害较大,且逐步向全球扩散传播。为控制ASF全球流行传播趋势,稳定国际贸易和各国国内经济,OIE发布并多次修订ASF标准,现行版本为2019年版。因2002年以前ASF标准内容修改较少,本文重点对2002年以来ASF标准的修订情况进行介绍。
  2002年版标准
  2002年版标准条款主要集中于对生猪及生猪产品进出口贸易要求,涉及从ASF感染国或无ASF国家/地区进口家猪、野猪、猪精液、猪胚胎、新鲜猪肉、猪源性血粉等产品,还涉及“无ASF国家”“无ASF地区”“ASF感染区”和“进口需要考虑风险的产品列表”等内容,详见表1。

  2008年版标准
  相对于2002年版,2008年版标准增加了“确定国家、地区ASF状态”“生物安全隔离区”“无疫状态恢复”“感染国家和地区体内胚胎进口建议”“进口猪垫草和肥料的建议”5个条款,删除了“ASF感染区”和“进口需要考虑风险的产品清单”2个条款。这主要考虑到生物安全隔离区等疫病防控技术已成熟,相关条款的加入可为安全贸易提供支持。增加体内胚胎、进口猪垫草和肥料相关产品进口建议的条款主要是考虑到这些商品也有传播ASF的风险,且在当时有一定的进出口贸易量,便于国际贸易顺利进行。此外,为了与其他疫病章节结构保持一致,2008年版删除了“ASF感染区”和“进口需要考虑风险的产品清单”条款。
  2008年版标准对生物安全隔离区相关内容的载入,体现了生物安全隔离区已成为当时国际社会的研究和关注点,这要求各国提高对生物安全隔离区的认识,加紧建设ASF生物安全隔离区,以保证自身利益。
  2017年版标准
  2017年版标准是根据古典猪瘟标准结构和内容进行调整,与2008年版相比结构上变化较大,增加了15个条款,拆分了1个条款,删除了1个条款。
  增加“监测”
  开展疫病监测可在早期发现疫源,及时阻断其进一步扩散。2017年版标准在充分考虑陆生法典1.4章动物卫生监测、1.5章动物疫病节肢动物虫媒的监测和15.2章古典猪瘟的前提下,增加了监测相关条款,分别为引言、一般原则和方法、策略、恢复无疫状态、野生/野化猪群和非洲野猪ASFV感染监测、节肢动物病媒监测。
  增加“病毒灭活”
  鉴于ASFV在不同商品中存活的时间和灭活方法相差较大,2017年版标准增加了6个具体商品ASFV灭活方法的条款,分别为泔水、猪肉、猪肠衣、猪皮、猪饰品、猪鬃中ASFV灭活程序,以及猪垫草和肥料中ASFV灭活方法。
  增加“感染隔离区”
  2017版标准增加“在ASF无疫国家或地区内建立感染隔离区”条款。建立感染隔离区指在一个以往无疫国或无疫区内界定的感染区内,将所有与流行病学有关的疑似或确诊病例采取流动控制、生物安保和卫生措施,以防止感染源传播并将其根除。建立感染隔离区可以较大限度地减少因ASF暴发对无疫国和无疫区内生猪及生猪产品贸易的影响。
  增加“商品进口建议”
  2017年版标准增加“进口猪皮张和饰品建议的条款”以及“从ASF感染国或地区进口家养猪和圈养野猪鲜肉的建议”条款。以上两类商品的出口有传播ASF的风险,故2017年版增加了相关产品出口建议的条款,以便国际贸易顺畅进行。
  删除“野生猪出口要求”
  陆生法典委员会对此变化的解释为野生猪(wild pigs)出口极罕见,较难对其采取检疫措施,且野生猪ASF不影响家养猪和圈养野猪疫病状态,例如一些国家在存在野生猪ASFV感染的情况下,仍可保持其家养猪和圈养野猪ASF无疫,因此2017版标准删除了“从ASF无疫国或无疫区进口野生猪”条款。
  其他变化
  引入“圈养野猪”。圈养野猪处于人类的控制和监督之下,可与家养猪接触,且圈养野猪在ASF流行传播中的作用与家养猪类似,为了更好地控制ASF传播,应对圈养野猪及其相关商品采取严格的出口控制措施并监测。2017年版标准增加了对圈养野猪、圈养野猪精液和圈养野猪鲜肉出口建议以及对圈养野猪监测相关内容。
  综上,2017年版标准的重大变化是增加了监测、灭活和建立感染隔离区等相关条款,这些变化显示出国际社会关注点转向了监测、灭活等内容。为了应对这些变化,各国应加强本国ASF监测体系建设,严格遵守相关产品灭活程序,将OIE标准变化可能带来的影响减小至最低。
  2019年版标准
  2019年版标准(现行)共有33个条款,相较于2017年版,仅增加了1个安全商品清单条款(表2)。安全商品条款的增加,有利于加快相关产品贸易通关速度,便于开展贸易。

  (1)总则:主要介绍了ASF的易感宿主、传播媒介以及确定感染的定义。
  (2)疫病状态:旨在帮助成员判断和建立相关无疫国、无疫区以及生物安全隔离区,加强疫病防控,开展安全贸易。
  (3)特定商品进出口贸易建议:这些建议考虑到贸易商品的性质,出口国、地区或生物安全隔离区的动物卫生状况,以及每种商品的控制风险措施。
  (4)特定商品ASFV灭活:为不同性质的商品提供了不同的灭活方法,便于成员操作。
  (5)监测:从监测原则、策略、计划的制定以及无疫状态恢复监测、媒介监测等全方位提供成员可采取的监测手段,有利于随时监测ASF情况,控制ASF蔓延。
  几点建议
  ASF作为一种危害严重的动物疫病,对于我国生猪业发展和进出口贸易影响较大。2018年ASF传入我国并迅速蔓延,严重影响了国内生猪供给和出口贸易。据WTO通报网信息统计,2018年8月以来,已有美国、泰国、老挝、菲律宾、加拿大、俄罗斯等多个国家因ASF禁止进口我国生猪及生猪产品;据国际贸易中心(ITC)数据统计,2019年我国出口活猪价值3 964.09万美元,比2017年的4 504.32万美元下降了12%,2019年我国出口猪肉产品价值1 413.92万美元,比2017年的2 585.73万美元下降了45.3%。OIE-ASF标准作为各国生猪及生猪产品出口的重要依据,每一个细节的修订都可能产生巨大影响,因此跟踪翻译、研究和践行相关国际标准意义重大。目前,现行ASF标准内容变动较大,可能会对我国生猪行业发展和相关产品进出口贸易产生一定影响,故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应对建议。
  深度参与OIE标准制修订工作
  OIE每年组织成员开展两轮标准评议工作,以保证其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操作性。我国自2008年参与OIE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以来,提出了800余条评议建议,为OIE国际标准制修订提供了中国智慧。但仍有进步空间,建议进一步扩充OIE标准评议专家库成员,不断提出高质量的评议建议,进一步提升我国参与 OIE 标准评议和制修订能力,提升我国国际话语权。
  科学制定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
  WTO-SPS协定鼓励各国基于国际组织的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制定本国法规、措施和标准,以便与国际通用办法协调一致,通畅贸易通道。我国在制定生猪行业相关法规、规范或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和参考OIE标准内容,力争制定高质量、高水平且更科学和操作性更强的标准和管理规范等,进一步规范我国生猪行业发展,提高生猪及生猪产品产量。
  持续强化国内ASF防控
  采纳OIE推荐方法,从全球层面、区域层面和国家3个层面开展ASF防控工作。例如在全球层面上参加OIE 提出的ASF防控全球倡议;在区域层面上积极采取亚洲和美洲《全球跨境动物疫病防控框架》(GF-TADs)举措,做好区域和跨境协调;国家层面上,基于OIE标准全面完善立法和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建立科学可靠的ASF监测系统,提高快速反应和预警能力。
  做好动物标识和移动控制,加强生产、运输及贸易过程中ASFV灭活,做好ASF防控工作。在制定监测策略时应充分考虑OIE标准内容和我国生猪行业基本国情,应注意到泔水喂养以及野猪、钝缘蜱属软蜱对ASF的传播作用,也应注意到ASF开始出现缺少特征性病变和临床症状病例等特点,建立一个贯穿生产、销售和加工环节的可疑病例监测系统。实际工作中,对重点区域加大监测力度,对交易市场、屠宰场、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常态化监测,规范屠宰前、中、后的监管,加强ASFV灭活,全方位清除ASF疫源。一旦发生ASF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的要求,迅速行动,果断处置,严防扩散。
  继续推进ASF无疫小区建设
  实践证明,无疫小区建设是有效控制动物疫病的重要方式。2020年我国已评估通过首批62个ASF无疫小区。下一步应充分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继续修改完善《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评估管理办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管理技术规范》《无ASF区标准》等,积极开展更大范围的ASF无疫小区建设和评估,保障我国生猪生产和贸易安全。

文章作者:王岩等 中国动物检疫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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