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频道
热点专题  企业黄页  行业排序  行业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热点专题食品安全专题畜产品安全专题政策引导 → 文章内容

广东连州市:全民动员,推进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和经营私宰肉品等不法行为专项整治攻坚战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2/11/21 14:16:31 关注:626 评论: 我要投稿

  致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全民动员,推进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和经营私宰肉品等不法行为专项整治攻坚战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全市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大力支持!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生猪产品是每个家庭餐桌上的必备肉品,确保我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是保障民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必然要求。私宰猪肉未经过检验检疫,很可能带有细菌、病毒等病原体,甚至还有些不法商人私宰销售病死、死因不明的猪只,食用后会感染人畜共患病,或引起中毒等危害,对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巨大隐患。
  因此,为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经营私宰肉品等不法行为,以实际行动筑牢食品安全屏障,切实保障全市市民吃上“放心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第一,批发、零售的猪肉,必须来自合法正规的屠宰企业,且有两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猪肉产品检疫合格证)两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和动物产品检疫验讫印章)和一报告(非洲猪瘟检测阴性报告),方可上市销售,请认定出自正规屠宰企业且持有两证和两章的生猪屠宰产品。
  第二,严禁未经定点开展生猪屠宰活动。
  第三,禁止出售、收购、运输(托运和承运)、加工、贮存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
  第四,生产、销售病死、检验检疫不合格或者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罪处罚。
  广大市民朋友们,“私宰肉品隐患大,食品安全靠大家”,抵制私宰生猪产品事关大家的切身利益。打击生猪私屠滥宰,每个人都是参与者和行动者!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举报私宰窝点,积极举报经营私宰猪肉的违法行为,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为共同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建设美丽和谐连州而努力奋斗!
  举报电话如下:
  生猪私宰窝点举报电话:6639026
  经营私宰猪肉举报电话:6639913
  连州市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工作专班
  2022年11月18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生猪期货盘中下跌1.42%,报15230元2024/3/28 21:43:10
2024年3月28日生猪期货主力合约2405走势情况2024/3/28 18:46:41
山东广饶县近期生猪产品价格上涨浅析2024/3/28 18:43:07
2024年3月28日生猪期货主力合约2405走势情况2024/3/28 16:46:41
2024年3月28日部分省份生猪屠宰厂收购价涨跌幅(元/kg)情况2024/3/28 16:10:36
一致性预期指引下半年生猪价格偏强运行2024/3/28 15:42:26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