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湖南)启动仪式在长沙举行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11/10 6:57:33 关注:500 评论: 我要投稿
|
|
11月9日上午,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湖南)启动仪式在长沙市开福区举行。副省长蒋涤非宣布食品安全宣传周湖南系列活动正式启动,并为宁乡市、望城区、零陵区、花垣县、慈利县、绥宁县、炎陵县、韶山市、北湖区等9个“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授牌。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贺建壬出席启动仪式。省食安办主任、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钱俊君,长沙市副市长周志凯分别致辞。省食安办副主任、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廖健,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负责人王千雄,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吉炳安,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刘五星,省食安办副主任、长沙海关副关长吴昊,开福区政府区长高伟等出席启动仪式。
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以“尚俭崇信尽责·同心共护食品安全”为主题,旨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共治共建中来,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全面提升全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水平。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不断深化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取得积极成效。湖南省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一批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全省连续多年没有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企稳向好。在国务院食安委2022年食品安全评议考核中,湖南省人民政府获评A级等次,湖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迈入全国先进行列。
钱俊君在启动仪式上指出,食品安全事关民生福祉、事关社会稳定,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更是重大的政治责任。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抓实属地包保督导,完善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全程监管执法,织密食品安全防护网,把牢“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牢牢抓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三件事”,切实加强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坚决把控好食品安全的源头关;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支持食品安全监管、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构建“党政同责、企业主责、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群众参与”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形成“政府重视食品安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企业追求食品安全、人人享有食品安全”的良好工作格局。
活动现场,与会代表一同观看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宣传片和《食安赋》诗朗诵、《我是吹哨人》情景剧等食品安全宣传节目,观摩食品安全宣传展览;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分别发布全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情况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情况,并邀请权威专家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讲,推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本次活动由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长沙市人民政府主办,长沙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开福区人民政府承办,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长沙海关协办。2023年命名的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的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食安办负责同志,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和科协的同志,部分食品安全专家,部分行业协会、食品企业、检验检测机构、新闻媒体的代表等参加。
|
|
文章来源:长沙市场监管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