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红面惊现 “标签罗生门”:三层包装三种说法,消费者直呼 “看不懂”
(一)三层包装层层 “变脸”,配料表暗藏加贴玄机
近期,浙江嘉兴的潘先生于山姆会员商店购入 “蟹四宝蟹黄面”,却意外揭开一场包装标签的复杂情况。其最外层纸壳包装标注为 “非遗手工日晒面(生干面)”,配料表为后期加贴,撕开后可见原始标签显示 “手工干碱面(生干面)”;中层塑料包装袋印着 “手工干碱面”;最内层面条小包装却标注 “非遗手工日晒面”。三层包装呈现三种不同名称,且配料表中 “食用碱” 成分的相关问题,引发消费者疑惑:产品究竟是日晒面还是碱水面?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二)118 元高价面好评率 94%,网红属性难掩标签乱象
此款标价 118.9 元、拥有 7000 + 评价的网红面,以 “比餐饮店划算”“非遗工艺” 为主要卖点,然而在包装标签方面却存在问题。有消费者于社交平台反映,因看中 “日晒面” 的健康属性而购买,拆开后却发现多层包装信息不一,犹如玩 “大家来找茬”,感觉被故意误导。
二、法律红线何在?标签不一致 + 配料表加贴涉嫌双重违规
(一)《食品安全法》明令禁止 “标签变脸”,加贴行为踩中红线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赵旭升指出,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 - 2011),食品标签需保证真实准确,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不得进行加贴、补印或篡改操作。本案中外包装配料表的加贴行为,违反了 “标签不得与食品分离” 的基本要求。若加贴内容与原始标签存在冲突,极有可能构成 “虚假标注”。一旦被认定为虚假标注,企业不仅将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严厉惩处,还可能引发消费者信任危机,对品牌形象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害。
(二)“手工干碱面” 未标食用碱?添加剂标注成争议焦点
针对 “食用碱是否需标注” 这一争议点,法律有明确规定:若使用碳酸钠、碳酸钾等碱类物质,需在配料表中如实标注;即便为原料自带成分,若在加工过程中有添加行为,仍需明确标识。本案中三层包装对 “干碱面” 与 “日晒面” 的矛盾表述,已涉嫌误导消费者对产品工艺和成分的判断,违反了 “不得使用暗示性语言混淆产品属性” 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通常依据包装信息判断食品品质和安全性,这种误导行为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使其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做出购买决策。
三、各方回应陷 “罗生门”:企业称 “合规审核通过”,监管部门已立案调查
(一)山姆与供应商 “踢皮球”,合规审核遭质疑
面对此次标签风波,山姆会员商店的母公司沃尔玛迅速声明,称该款产品在上市前已通过当地审核机构的合规审核,且经当地监管部门确认,产品标签名称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试图撇清自身责任。然而,供应商江苏华秀食品有限公司给出不同说法,称包装设计由品牌方负责,将责任推向品牌方。双方互相推诿的行为,引发消费者不满与愤怒,也使公众对所谓 “合规审核” 产生强烈质疑。
公开资料显示,江苏华秀食品有限公司作为生产企业,对产品标签的合规性负有直接且不可推卸的责任。但该公司曾用名是 “江苏河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如此跨界背景,使消费者对其食品生产专业性及标签管理能力存疑。
(二)监管部门跨省协查:“是否违规不由企业说了算”
在此次事件中,嘉兴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展现出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定决心,迅速采取行动,正式立案调查,并依据《食品安全法》属地管理原则,向供应商所在地的监管部门发出协查函,力求查明真相。
分局工作人员明确强调,产品是否违规不能仅依据企业单方面说法判定。在食品标签合规性问题上,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标准,而非企业自查结果。若经调查证实配料表加贴行为导致信息失真,企业可能涉及违反《食品安全法》第 124 条,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及 5 - 10 倍罚款的严厉处罚。这不仅是对违规企业的有力震慑,更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切实保障,彰显了监管部门守护食品安全的坚定态度。
四、消费警示:三招避开 “标签陷阱”,守护 “舌尖上的知情权”
(一)拆包装验 “真身”,警惕多层包装信息矛盾
消费者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不应被外层包装的精美所迷惑,需仔细检查多层包装上的信息。以 “蟹四宝蟹黄面” 为例,其多层包装信息不一致,易使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购买决策。购买时,消费者应逐层检查内外包装,重点核对食品名称、配料表、执行标准等关键信息是否一致。一旦发现如 “日晒面” 与 “碱水面” 这类矛盾表述,需提高警惕,可能是商家通过 “文字游戏” 混淆产品属性、误导消费者。
(二)撕标签查 “底纹”,识别后期加贴痕迹
食品标签的完整性至关重要,消费者需学会识别后期加贴痕迹。日常购物时,注意观察标签边缘,尤其是配料表、生产日期等关键信息区域是否有二次粘贴痕迹。根据 GB7718 规定,原始标签需与包装一体,若加贴标签未经监管部门备案,可能涉嫌违规。若发现标签有异常,可轻轻揭开一角查看,若有明显加贴痕迹,建议谨慎购买,避免购买到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
(三)留凭证维权益,活用 “退一赔三” 条款
消费者一旦发现食品标签存在误导消费的情况,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要妥善保留购物凭证,如小票、发票、电子订单等,这些是维权的重要依据。同时,对有问题的食品进行拍照取证,清晰记录食品名称、包装、标签信息及问题所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规定,若证实标签虚假标注构成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主张 “退一赔三”(不足 500 元按 500 元赔偿)。此外,还可向 12315 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促使监管部门介入调查,维护市场秩序。
结语:网红食品不能靠 “包装套路” 续命
从 “标签罗生门” 到 “合规审核争议”,山姆蟹黄面事件凸显出网红食品在营销与合规方面的失衡。当三层包装演变成 “三层套路”,损害的不仅是消费者信任,更是整个预包装食品行业的信用基础。监管部门的跨省追查释放出明确信号:食品标签不是 “文字游戏”,企业不能将合规当作 “包装纸”。毕竟,消费者需要的不是层层包装带来的 “意外”,而是清晰明了的 “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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