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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餐饮消费新痛点:“便捷” 与 “权益” 的碰撞
在当前快节奏的社会环境下,餐饮行业变革迅速。预制菜凭借便捷、高效的特性,逐渐在餐饮市场占据一定份额,众多商家为节省时间与成本,纷纷引入预制菜;扫码点餐成为众多餐厅提升服务效率、降低人力成本的常用方式,消费者仅需扫码即可完成点餐流程;外卖业务的蓬勃发展,催生了大量专注线上经营的商家,他们省去实体店高额租金,将更多精力投入菜品研发与线上运营。
这些变革为商家带来便利,为消费者提供别样体验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以预制菜为例,部分商家为追求更高利润,将预制菜伪装成现制菜品,使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所谓的 “现做美味” 支付费用。在某知名连锁餐厅,有消费者反馈所点的 “现炒” 土豆丝,口感和味道与预制菜极为相似,经多方了解后发现,该餐厅许多菜品是预制菜加热而成。扫码点餐本为提升效率,如今却被一些商家用作强制绑定企业微信的手段,消费者若想顺利点餐,就必须添加商家微信,后续还会被各种广告信息干扰。外卖商家无实体店经营的情况同样令人担忧,由于缺乏实体店的监管与约束,菜品质量和卫生状况难以保障。曾有媒体曝光,一些无实体店的外卖商家在简陋环境中制作菜品,食材随意摆放,卫生条件恶劣。这些问题无疑给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带来隐患。
二、预制菜 “李鬼” 现象:知情权受损与维权路径
(一)纠纷关键:“现制” 标签掩盖下的预制菜陷阱
在众多餐饮消费乱象中,预制菜冒充现制菜品的问题较为突出。近期,罗永浩与西贝餐饮关于 “预制菜” 的争论,将这一行业乱象推至公众视野。罗永浩直言西贝的菜品 “几乎全都是预制菜”,此言论迅速引发网友热议与关注。尽管西贝创始人贾国龙迅速回应,坚称西贝菜品并非预制菜,但这场争论还是使预制菜消费知情权问题再次成为焦点。
实际上,预制菜冒充现制菜品的现象并非个别情况。市场中,部分商家将中央厨房预制的成品菜,以 “现炒现做” 名义高价售卖。例如,某连锁餐厅的 “招牌红烧肉”,看似是后厨师傅精心烹制,实则是工厂预制的产品,商家复热后端上消费者餐桌,而这道菜售价却比同类预制菜高出 40%。这种行为既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扰乱了市场正常秩序。
安徽省消保委指出,商家的这种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0 条关于虚假宣传的规定,更涉嫌《食品安全法》中 “食品信息不透明” 问题。消费者点餐时,往往基于对 “现制” 菜品的期待而愿意支付更高价格。商家隐瞒菜品为预制菜的事实,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二)维权操作:证据链构建与法律依据运用
当消费者遭遇预制菜冒充现制菜品的侵权情况时,可通过以下步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及时固定证据:发现问题的第一时间,消费者应保留好消费小票,这是证明消费行为发生的关键凭证。同时,留意留存菜单标注,若菜单上有 “现制” 等字样,务必拍照留存。如有条件,可拍摄后厨操作视频,留意是否有微波炉复热等痕迹,这些都可能成为有力证据。必要时,可通过录音记录店员对 “现制” 的确认表述。在某案例中,消费者在餐厅用餐时发现菜品疑似预制菜,便悄悄录制与店员的对话,店员在对话中承认部分菜品是预制后加热的,这段录音在后续维权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主张合理赔偿:依据《消保法》第 55 条,消费者遇到商家欺诈行为时,有权要求商家退一赔三,若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 500 元,则按 500 元赔偿。若预制菜存在变质、添加剂超标等安全问题,消费者可依据《食品安全法》第 148 条,主张价款 10 倍或损失 3 倍赔偿,赔偿金额最低为 1000 元。例如,消费者购买一份标注为现制的菜品,实际为预制菜且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支付价款为 100 元,那么可要求商家赔偿 1000 元。
多渠道投诉维权: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拨打 12315 热线即可投诉。同时,可要求平台公示预制菜使用情况,推动行业 “明码标制”。某外卖平台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对平台商家进行排查,并要求商家明确标注菜品是否为预制菜,此举措有效提升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促使商家规范经营。
三、扫码点餐变 “扫码绑架”:强制绑定企业微信的应对策略
(一)侵权实质:从 “便捷服务” 到 “数据不当获取”
扫码点餐本是提升用餐效率、优化服务体验的创新举措,如今却被部分商家用作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手段。江苏消保委的实测结果显示,某连锁火锅品牌要求消费者必须添加企业微信才能点餐,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保法》第 9 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添加商家的企业微信,而非被强制要求。更严重的是,添加企业微信后,消费者会被高频推送营销信息,这又侵犯了《消保法》第 29 条规定的消费者对信息推送的自主决定权。
除强制添加企业微信外,部分商家在扫码点餐时,还通过 “强制授权手机号、定位” 等方式过度收集用户数据。他们以方便服务为借口,实际上是将消费者个人信息据为己有,形成一个个 “点餐即信息泄露风险点”。这些被收集的数据一旦泄露或滥用,将给消费者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如接到骚扰电话、垃圾短信,甚至面临个人隐私曝光风险。
(二)反制方法:三步破解 “绑定套路”
面对扫码点餐中的种种 “绑定套路”,消费者可通过以下三步进行反制。
拒绝不合理授权:遇到商家要求提供与点餐无关的信息时,消费者应坚决拒绝。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6 条,商家收集个人信息应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例如,商家要求获取微信好友关系、通讯录权限等,这些明显与点餐无关,消费者有权拒绝提供。在某餐厅,消费者小李遇到商家要求获取通讯录权限的情况,小李明确告知店员仅需基础点餐功能,拒绝了商家的不合理要求,最终顺利完成点餐。
投诉平台促使整改:消费者可向微信生态投诉,在支付页面找到 “投诉商家” 入口,详细描述商家违规收集用户信息的情况。此外,还可通过 12321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进行举报。该渠道专门受理各类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消费者的举报能引起相关部门重视,促使商家整改。某商家因被多名消费者投诉强制绑定企业微信,12321 中心介入调查后,该商家停止了违规行为,并向消费者道歉。
坚持物理点餐权利:若商家拒绝提供纸质菜单,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8 条,以 “剥夺消费者选择权” 为由,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市场监管部门有责任对商家的 “扫码霸权” 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某案例中,消费者小王遇到商家拒绝提供纸质菜单,只能扫码点餐且强制添加企业微信的情况,小王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后,市场监管部门对商家进行警告和处罚,商家恢复纸质菜单提供,并停止强制绑定企业微信行为。
四、外卖 “幽灵店铺”:无实体店经营的维权策略
(一)风险警示:销量可观的 “虚假门店”
在城市的繁华表象背后,外卖 “幽灵店铺” 悄然滋生,成为危害消费者食品安全的隐患。海口消费者吴女士的经历,让我们看到这些 “幽灵店铺” 的真实面目。吴女士在某外卖平台发现一家销量高达 20 万 + 的 “网红炸鸡店”,从平台展示图片看,这家店环境整洁,炸鸡色泽诱人。然而,当吴女士按店铺标注地址前去查看时,却发现是一个废弃仓库,根本没有所谓的炸鸡店。此类 “幽灵店铺” 并非个例,全国各地外卖平台都存在不少这样的商家。他们套用他人食品经营许可证,伪装成正规商家进行销售。
这些 “幽灵店铺” 的存在,严重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给消费者健康带来巨大威胁。由于缺乏实体店监管,这些商家制作菜品时往往毫无顾忌,使用劣质原料、不遵守卫生规范等问题频发。在卫生条件恶劣的环境中,食材随意摆放,没有任何保鲜和卫生防护措施,这样制作出来的外卖,对消费者健康的影响可想而知。根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外卖平台若未对商家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导致 “幽灵店铺” 入驻,需承担连带责任,涉事商家将面临最高 5 万元罚款。即便有此规定,“幽灵店铺” 仍屡禁不止,凸显监管难度和紧迫性。
(二)五步维权流程:从识别到索赔
面对外卖 “幽灵店铺” 的威胁,消费者可通过以下五步维权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单前核实信息:下单前,消费者应养成查看商家营业执照照片的习惯。这张照片能显示商家基本信息,帮助初步判断商家合法性。随后,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商家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核查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是否一致。若发现两者存在差异,需格外小心,这家店很可能是 “幽灵店铺”。例如,消费者小王点外卖时,通过查询发现商家注册地址是住宅小区,而实际经营地址标注为商业中心,明显不符合常理,小王果断放弃这家店,避免可能的风险。
留存异常情况证据:收到餐品后,消费者应仔细检查包装。若发现包装上没有厂名厂址,属于 “三无产品”,或者配送地址与店铺地址相差 5 公里以上,这些都可能是 “幽灵店铺” 的迹象。此时,消费者应立即拍照留存这些异常情况,这些照片将成为后续维权的重要证据。在某案例中,消费者小李收到的外卖包装上没有任何标识,配送地址也与店铺地址相差甚远,小李拍照留存后向平台投诉,最终成功获得赔偿。
多平台举报投诉:一旦发现商家可能是 “幽灵店铺”,消费者应及时向外卖平台投诉,明确指出商家无实体店经营问题,并要求平台先行赔付。同时,拨打 12331 食安热线也是必要步骤,拨打热线时,消费者应清晰描述问题,并提交订单截图、包装照片等相关证据。这些证据能帮助监管部门快速了解情况,对商家进行调查和处理。某消费者发现商家是 “幽灵店铺” 后,同时向平台和 12331 热线举报,平台接到投诉后立即对商家进行下线处理,监管部门也对商家进行处罚,消费者成功维护了自身权益。
主张惩罚性赔偿:依据《食品安全法》第 148 条,即使消费者未因食用 “幽灵店铺” 的外卖而造成健康损害,也可因商家经营无证食品的行为,主张 1000 元保底赔偿。这一规定旨在加大对违法商家的惩罚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例如,消费者小张点了一家疑似 “幽灵店铺” 的外卖,虽未出现身体不适,但依据法律规定向商家主张 1000 元赔偿,最终商家认识错误并支付赔偿款。
推动平台整改:若外卖平台在处理 “幽灵店铺” 问题时不力,消费者可向网信办举报其审核失职。网信办作为网络监管重要部门,有权力和责任对外卖平台进行监管。消费者的举报能引起网信办重视,倒逼平台建立更严格的审核机制,如 “地址实拍上传 + 人工复核” 机制。通过这种机制,平台能更准确核实商家信息,减少 “幽灵店铺” 出现。在某地区,多名消费者向网信办举报外卖平台审核失职后,网信办责令平台整改,平台随后建立严格审核机制,“幽灵店铺” 数量大幅减少。
五、长效维权机制:从个案突破到生态共建
(一)企业合规经营:透明化是必然选择
在餐饮消费维权过程中,企业合规经营至关重要,透明化是企业赢得消费者信任的关键。胖东来作为零售行业标杆企业,始终秉持诚信经营理念,在预制菜问题上,率先试点 “预制菜明示制度”。走进胖东来餐厅,消费者可看到,每份菜单都清晰标注菜品是 “预制菜” 还是 “现制菜”,并详细公示加工方式。这种透明化举措,让消费者能够明明白白消费,体现了胖东来对消费者的尊重。
除胖东来外,罗森便利店在扫码点餐方面也做出积极改变。曾经,罗森便利店存在扫码点餐强制绑定问题,但在消费者反馈和市场监督下,及时做出调整,取消强制绑定,改为 “扫码点餐 + 人工点单” 双轨制。这一改变让消费者重新获得自主选择权利,提升了罗森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通过给予消费者选择权,罗森成功赢得消费者信任,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监管升级措施:标准制定与技术应用
为更好保障消费者权益,监管部门不断努力,通过制定标准和运用技术手段,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监管。安徽省市场监管局透露,正在制定《餐饮服务预制菜标识规范》,要求商家在点餐页面、菜品详情中显著标注 “预制菜” 字样。这一规范出台后,将从制度层面保障消费者对预制菜的知情权,使消费者点餐时清楚了解菜品真实情况。规范实施后,商家若不按要求标注,将面临相应处罚,有效遏制预制菜冒充现制菜品乱象。
在技术应用方面,上海试点的 “区块链溯源” 技术效果显著。消费者只需扫码,即可查看预制菜的原料来源、加工时间等详细信息。这一技术应用从源头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让消费者更放心购买预制菜。例如,消费者购买一份预制菜时,通过扫码可看到食材从哪个农场采购、加工过程使用哪些调料以及菜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这些信息透明化,让消费者吃得安心,也对商家形成有效监督,促使商家更加注重菜品质量和安全。
(三)消费者维权意识提升:三 “心” 维权原则
消费者作为餐饮消费主体,在维权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面对餐饮消费中的侵权行为,消费者应学会运用三 “心” 维权原则,勇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注细节:点餐时,消费者应养成仔细查看菜单标注的习惯,留意菜品是否有 “预制菜” 标识,以及菜品价格、配料等信息。同时,对于出餐速度极快、后厨无明火等异常情况要多加留意。这些细节可能暗示菜品真实情况,消费者通过关注细节,可及时发现问题,避免陷入消费陷阱。例如,在餐厅点餐时,若发现某道菜品出餐速度极快,远超正常现制菜品制作时间,消费者可怀疑这道菜可能是预制菜,进而向店员询问核实。
坚决维权:遇到侵权行为时,消费者不应因怕麻烦而忍气吞声,要勇于维护自身权益。对于小额纠纷,可通过平台投诉等方式快速解决。例如,扫码点餐时遇到强制绑定企业微信问题,可直接向平台投诉,要求平台介入处理。对于大额或涉及食品安全问题,应直接启动法律程序。若因食用外卖食品导致身体不适,怀疑食品存在安全问题,消费者应保留好剩余食物、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公益诉讼律师可为消费者提供免费协助,帮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共同监督:消费者力量强大,发现批量侵权线索时,可联合起来共同维护权益。若发现区域内多家外卖商家存在无实体店经营的 “幽灵店铺” 现象,可联合消费者协会发起团体诉讼。通过团体诉讼,消费者可形成规模效应,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成功率。同时,团体诉讼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促使监管部门加强对相关问题的重视和处理,推动整个行业规范发展。
结语:餐饮维权需兼顾 “技术理性” 与 “法律关怀”
从预制菜的 “现制假象” 到扫码点餐的 “数据垄断”,餐饮消费纠纷本质是商业模式创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冲突。安徽省律协专家指出:维权并非最终目的,而是推动行业进步的手段。当企业主动明确 “预制菜身份”、平台摒弃 “强制绑定手段”、监管完善 “资质审核体系”,才能使 “舌尖上的消费” 回归 “放心消费、自主选择” 的初衷,这才是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所在。(注:文中维权条款均依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具体操作建议结合个案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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