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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美食: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6/2/12 11:19:57 关注:100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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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30日,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向山东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通报和传达,对《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同时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相关部门就《决定书》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全面自查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2026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及整改措施
存在的问题:经查,2021年至2024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募投项目结转固定资产后未停止利息资本化,并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利息资本化,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六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导致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整改措施:公司已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加强内部控制及关键人员的合规意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已完成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公司已对2021年至2025年度已披露的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后)》《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后)》《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2024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整改责任部门:财务部、证券部。
整改时间:已完成整改,后续将持续提高财务报告质量。
二、整改总结
山东证监局本次对公司的现场检查及时指出了公司存在的问题,对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升财务信息质量和信息披露工作质量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持续加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对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完善公司治理,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水平,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地发展。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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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公告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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