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无量山乌骨鸡
1、养殖的鸡种必须是无量山乌骨鸡,不得混养其他鸡种;
2、育雏场的鸡源必须来自县内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鸡选育场,不得擅自从其他渠道引进鸡源;
3、育雏场、生态养鸡场按合作社的要求饲养;
4、必须按 “产品质量规范”要求进行生产,不得各行其是,不得违反各种生产规范;
5、入社社员必须遵守合作社章程;
6、必须遵守与“吉兴”合作社签订的养殖合同;
7、必须使用主管部门监管的无量山乌骨鸡专用饲料,并按配方要求搭配饲料;养殖用具必须安全;疫苗、兽药、饲料、用具必须符合《南涧县无量山乌骨鸡养殖投入品使用规范》;
8、接受政府、技术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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