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五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发展畜牧专业合作社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2/6/29 8:52:19 关注:721 评论: 我要投稿
|
|
近年来,胶南市畜牧兽医局高度重视畜牧专业合作社建设,加快了畜牧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步伐,促进了养殖户增收,但在实际发展生产中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导致部分合作社整体发展水平不高,为进一步规范发展畜牧专业合作社,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规范一个、发挥作用一个”,使全市畜牧专业合作社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过渡,不断提高畜牧专业合作社的综合竞争力。 一、严格“五统一”生产管理模式。要求合作社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组织指导社员发展生产,对社员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实行统一投入品、统一技术规程等“五统一”生产管理模式,使其运行统一化、规范化。同时,通过统一的管理模式使合作社生产的产品质量问题得到有效保证。 二、规范合作社档案工作。合作社档案工作是合作社生产管理、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合作社档案工作作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严格要求凡是本合作社在注册登记、民主管理、生产经营、统一服务、财务分配等活动中形成的反映合作社职能及发展变化,涉及社员切身利益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整理归档,妥善保存,切实提高合作社的整体运行质量。 三、规范合作社成员登记与出资。要求合作社对实际成员都进行登记,核发成员证。成员出资结构要相对合理,尽量避免一股独大,合作社应当向所有出资成员出具出资证书(或在成员账户中注明),作为成员权益和盈余分配的依据,并依法进行登记。 四是切实贯彻民主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按照章程规定召开成员大会,法定重大事项必须由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切实落实一人一票表决机制,形成决议存档备查。 五是加强成员账户和“一册三簿”建设。要求合作社加强基础台帐建设,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盈余分配,设立成员花名册、成员出资登记簿和财政扶持资金量化登记簿等“一册三簿”。
|
|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