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一养猪场发现非洲猪瘟疫情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4/7/25 11:14:04 关注:295 评论: 我要投稿
|
|
立陶宛国家食品与兽医局24日说,位于立陶宛伊格纳利纳区的一家养猪场发现非洲猪瘟疫情。 据当地媒体报道,立陶宛国家食品与兽医局局长米留斯当天说,这家养猪场的每个猪圈都出现了感染非洲猪瘟的情况。该养猪场有近两万头猪,曾被视为运用生物技术养猪的示范养猪场。 米留斯表示,该养猪场的出栏猪主要送往本国和波兰的屠宰场,目前均已停止运送。他说,欧盟和俄罗斯专家已抵达立陶宛帮助调查疫情发生原因。 据报道,该养猪场近两万头猪均将被宰杀处理。拉脱维亚已因立陶宛出现非洲猪瘟疫情停止从立陶宛进口猪肉。 非洲猪瘟是一种急性、接触性猪传染病,以高热、内脏器官严重出血和高死亡率为特征。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其列为A类动物疫病。
|
|
文章来源:新华网 文章作者:卜鹏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