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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过期猪死亡阆中工商所维权农户获赔偿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3/4/10 21:33:04 关注:446 评论: 我要投稿

  近日,四川阆中工商局柏垭工商所成功解决一起因兽药过期致小猪死亡案,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00元。3月20日,阆中市裕华乡永乐村4组村民马某到该所诉称:3月18日请柏垭镇兽医张某到其家中为3只生病的小猪进行医治,注射药品后,并留下部分药品叫马某自己为其注射,按照兽医嘱咐,于19日13时左右给小猪注射药物一次,当日16时至19时,3只小猪陆续死亡,怀疑张某所带药物有问题,致使小猪死亡,要求予以赔偿。据了解,该所接诉后,立即派专人到兽医处调查,发现兽药瓶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10103,有效期为二年,所售兽药明显超过有效期限,张某对此无异议。经调解,由兽医张某赔偿当事人经济损失。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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