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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573号建议的答复(农产品质量)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7/7/28 16:16:03 关注:472 评论: 我要投稿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573号建议的答复

农办议【2017】141号

李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
  当前,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已成为我国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在推进我国农业标准化、农产品品牌化战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时强调:要坚持市场需求导向,主攻农业供给质量,注重可持续发展,加强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供给。近年来,农业部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成效明显。
  一是产品规模稳步发展,成为食品消费转型升级的有效保障。近年来,“三品一标”产品规模以年均6%的发展速度增长,截至2016年底,产品总数已达10.8万个。其中,绿色食品24027个,有机食品3844个,农产品地理标志2004个,无公害农产品78282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接近1153万公顷,有机农业示范基地169万公顷,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面积1604万公顷,一大批人民群众满意的安全、优质农产品摆上了超市货架和百姓餐桌,更好地适应了城乡居民高层次、多元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满足了当前农产品消费转型升级的需要。
  二是有效确保质量安全,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力抓手。“三品一标”一直把“质量安全、规范用标”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注重通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不断增强审查登记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在审查环节上,“三品一标”实施县、市、省、部四级审查以及专家委员会终审,层层传导责任,强化全程管控。在监管环节上,“三品一标”有效落实企业年检、产品抽检、市场监察、综合检查、风险预警、标志检查等监管制度,大力强化监管措施,依法查处不规范行为,不断完善淘汰退出机制,“十二五”期间全国共撤销178个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撤销392个产品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三品一标”产品抽检合格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做到了“发现问题,坚决出局”。
  三是品牌效益逐渐凸显,成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部通过持续开展品牌宣传和市场推广,利用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一系列综合展会、专业展会和境外展会等平台展示成果、促进贸易、推动发展。尤其是近几年,宣传工作向纵深推进,品牌建设内涵更为丰富,绿色食品电商平台和专业营销渠道建设发展迅速,“三品一标”品牌效益日益明显。据统计,“三品一标”产品的价格比普通农产品高出5%—50%,发展“三品一标”可以为生产主体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2016年,绿色食品年销售额达3866亿元,年出口额达到25.1亿美元。截至2016年底,超过10000家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生产大户按照绿色食品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的要求实施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不同程度地实现了增收致富。发展“三品一标”也已成为国家扶贫战略的重要内容,贫困地区共有606家企业、1479个产品获得绿色、有机农产品优惠政策。
  下一步,我部将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引领农业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和绿色化生产为核心,以政府引导和市场驱动为动力,以“促发展、严监管、创品牌”为主线,不断做大总量、做强品牌、做严监管、做优服务,进一步提高“三品一标”产品品牌形象和社会公信力。
  二、关于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一是完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近年来,农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制度正在积极建设,同步推进。在准出制度建设上,我部的总体思路是:借鉴工业产品的理念,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与市场准入相衔接的合格证制度,推动生产经营者采取一系列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其生产经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近年来,我部一直在积极探索,组织相关单位成立课题组开展专题研究,制定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明确了生产经营者出具合格证的四种方式,即自检合格、委托检测合格、内部质量控制合格、自我承诺合格。2016年7月我部印发了《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河北、黑龙江等6个省份先行开展试点,进一步健全完善这一制度设计。在准入制度建设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6年1月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要求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了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二是建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度。近年来,我部围绕突出问题隐患,持续开展禁限用农药、“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等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十二五”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989万人次,查处问题23.8万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8.3亿元。三聚氰胺连续8年监测全部合格,“瘦肉精”监测合格率处于历史最好水平,基本打掉地下生产经营链条,高毒农药和禁用兽药基本杜绝,区域性、行业性问题有效遏制。2017年,我部继续重点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三鱼两药”、农资打假等7个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切实解决面上存在的风险隐患。
  三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打联动机制。近年来,我部持续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要求各省(区、市)农业部门高度重视,落实属地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检打联动”,找准问题、精准打击。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质量安全问题、国家有关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制定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任务表,进行工作部署,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我部要求各省(区、市)农业部门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求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绝不手软,依法从严处理,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发挥司法震慑作用。
  四是完善突发事件和舆情处置机制。近年来,农业部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统筹安排、协调配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全天候的舆情信息监测制度。2016年全年组织编报《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快报》226期,《农产品质量安全一周网络舆情》49期,共编发各类信息1128条。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分类处置。对于不实信息报道,第一时间组织专家进行科普解读和正面回应;对于确有问题的,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开展应急监测和专项风险评估,并敦促地方有针对性地加强整治,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强与食药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衔接配合,建立市场准入与合格证制度的衔接机制,确保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有效运行。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控制度,对不同性质问题做好分类处置,实现对网络舆情风险隐患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格控制舆情蔓延和发酵。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健全监管体系,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把好食用农产品生产源头关。
  三、关于健全完善农产品检测体系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技术手段,是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的重要屏障。近年来,我部在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管理方面开展了以下3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支持下,农业部组织实施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06—2010年)》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截至2016年,共安排投资130亿元(其中中央投资93亿元),建设了部、省、地、县质检机构2770个,加上各地自己建设的农产品质检机构,总数达到3332家,检测人员达到3.5万人,实现了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地市全覆盖和县级基本覆盖。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初步形成,设施装备条件明显改善,检测能力迅速提升,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管理。出台了农业质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机构审查认可工作。2016年与国家认监委联合印发《农业部 国家认监委关于联合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指导和推动地方农业和质监部门联合开展农产品检测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双认证”工作。制定评审员管理办法、检测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人员管理。建立监督考核制度,定期开展能力考核、监督评审和飞行检查,确保检测数据公正有效。建立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检测人员练兵和技能竞赛,各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能力水平大幅提升。
  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工作。目前,我部每年按季度对全国150个大中城市5大类约110种农产品开展四次例行监测,监测范围覆盖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屠宰场等环节,检测参数94种,基本涵盖了老百姓日常消费的大宗农产品品种和主要产销区,初步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加强信息通报和预警工作,组织专家会商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向有关部门和地方农业主管部门通报风险监测信息,及时对存在问题的产品和地区发出预警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监测结果,正确引导舆论和消费。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加强质检机构内部质量控制、质量监督、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提高农产品检测机构管理水平。积极争取多方支持,推动落实资金等运行条件,稳定和做大做强农业检验检测机构。继续争取财政支持,加大检验检测经费投入力度,扩大监测范围。加大监测结果会商分析力度,为监管和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继续加强和组织开展检测人员技术培训练兵和技能竞赛,充分发挥农产品检测机构作用,为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发展和农产品消费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注,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010—59192625
  农业部
  2017年7月25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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