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鸣股份1200余万拿下南方种业项目土地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1/10/29 22:13:48 关注:207 评论: 我要投稿
|
|
日前,晓鸣股份发布公告称,近期公司与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确认公司为常(西洞庭)自然资挂让字[2021]第6号地块的竞得人,成交价为人民币1217.00万元,标志着公司投建南方种业中心项目取得了新进展。
晓鸣股份是我国蛋种鸡第一股,于今年4月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根据公司前期发布的公告,为满足未来战略发展需要、扩展业务规模,晓鸣股份拟于2021-2022年投资1.5亿元,预计占地100亩,建设晓鸣股份南方种业中心(一期)项目,配套种蛋处理、孵化设备、出雏设备等的自动化孵化生产线两条,年孵化种蛋3亿枚,预计年营业总额将达5亿元。
晓鸣股份董事会秘书杜建峰表示,公司在最适合养鸡的地方养殖,在离客户最近的市场孵化。南方种业中心、红寺堡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的投建,将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有助于公司蛋种鸡养殖的生物安全和标准化管控,并提高市场占有率。
为满足生物安全独创生产模式
据杜建峰介绍,晓鸣股份养殖区集中分布于宁夏、内蒙境内的贺兰山东西麓洪积扇的荒地。贺兰山脉作为公司养殖基地的天然屏障,可阻挡强对流空气和飞禽携带疫病的传播,同时公司养殖基地,地势高,空气干燥、人口稀少,达到了种鸡生产对生物安全要求的良好外部环境,目前公司建成的4座祖代养殖场、22座父母代养殖场都处于此区域,公司募投项目阿拉善百万种鸡生态养殖基地、阿拉善种鸡养殖场、闽宁养殖基地建设也处于此区域。
同时,晓鸣股份在宁夏闽宁、新疆五家渠、河南兰考、吉林长春、陕西三原等地分别建有大型孵化厂,采取分散孵化的模式,方便公司将商品代蛋雏鸡在合理的运输半径内快速送到位于产业链下游的蛋鸡养殖企业,完成公司产品的销售。
杜建峰称,“集中养殖、分散孵化”的经营模式将两个主要生产环节分离,一方面能够避免种鸡养殖环节和孵化环节疫病的相互交叉传染,强化生物安全的布局;另一方面种鸡在同一地理和气候环境下饲养,更容易实现标准化管理,孵化厂靠近销售市场,节约运输成本的同时也降低了运输过程对雏鸡产品质量的影响。
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助力市场扩张
晓鸣股份还于10月14日发布公告,公司拟在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投资建设晓鸣股份红寺堡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项目拟投资3亿元,建设周期为两年分三期建设,拟建设养殖小区8座,每座8栋种鸡舍,共计建设标准化种鸡舍64栋,预计可存栏父母代蛋种鸡100万套。三期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年产值可达5亿元。
根据晓鸣股份10月26日发布的三季度报告,由于公司新建种鸡场的陆续投产,产能进一步释放,市场布局有序扩展,量价齐增,驱动了公司整体业绩的增长。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34亿元,同比增长25.14%;实现净利润7706.69万元,同比增长53.52%。
另据杜建峰介绍,今年以来,晓鸣股份进一步细化了营销体系改革,市场推广成效明显。新疆市场相对全国市场来说比较独立,消费习惯也有所区别,经过多年深耕,市场占有率逐年提升,今年进步尤其明显。同时,山东是我国蛋鸡五大主产省之一,很具有代表性,今年正大潍坊现代食品360万蛋鸡全产业链项目的雏鸡均采购于晓鸣股份,公司的山东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
以及,此前公司还表示,公司雏鸡产品销售已做到全国覆盖,公司与正大集团、德青源、圣迪乐村、华润五丰等国内知名鸡蛋生产企业有业务往来。公司的雏鸡和蛋品已出口到蒙古国。
|
|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