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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怎么养谁来管?扬州法规来了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12/12 12:11:28 关注:176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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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鸡犬相闻、牛羊肥美,田园牧歌的生活是很多人心中的向往。然而,现实中的乡村生活却常常被畜禽养殖的“副产品”破坏了美好。畜禽究竟怎么养谁来管?12月1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扬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作为江苏省首部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模以上和以下”双向规制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施行。
  填补法律空白 双向规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市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规模化养殖水平显著提高,为广大消费者“菜篮子”供给提供了重要保障,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但畜禽粪便和污水等废弃物的产生量也随之增长,面广量大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处理和利用,成为农村环境治理的一大难题。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人员介绍,畜禽养殖业发展缺乏必要的引导和规划、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高、环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不断出现,环境压力持续增加。因此,亟需针对问题立法,从根本上解决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浪费导致的污染问题,以发展方式的转型和升级保障促进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2022年11月初,市人大常委会将《扬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列为2023年正式立法项目。记者了解到,《条例》不仅是江苏省首部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模以上和以下”双向规制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我市生态环境领域“小切口”立法又一次新的探索实践。
  立项后,在不断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法工委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多轮修改。最终,在市人大常委会一审、二审后,今年11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了该《条例》,并决定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五章三十一条 重点关注畜禽养殖九大方面
  “我市作为农业大市,养殖户多,在执法过程中,无法对规模以下养殖污染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徐斌介绍,《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强化我市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填补法律空白,提升执法效率,全面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标志着我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进入了全新的法治轨道。
  《条例》作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补充立法,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发展、分类管理、依法禁养”的原则,重点在实用性、可操作上下功夫,进一步彰显了地方立法特色。
  《条例》全文共五章三十一条,重点对政府和部门职责、畜禽养殖户的标准划分、禁养及限养区域范围和管理、污染防治相关设施建设、养殖废弃物处理、畜禽尸体等废弃物处置、法律责任等九个方面内容作了规范。比如:在县(市、区)、功能区镇村布局规划中确定的规划发展类村庄,其村民居住区500米范围内,不得新建畜禽养殖场(小区)、不得新增畜禽养殖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彭苏宁表示,《条例》对于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着力解决影响生态环境和畜禽养殖业绿色发展的现实问题,实现可持续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开门立法 两位市民建议被《条例》采纳
  记者了解到,《条例》采纳了市民孙萍、王玉琴提出的立法建议。
  王玉琴是来自江都小纪的养殖户。9月14日,她受邀参加《条例》听证会。“听完了《条例》的介绍,我立马就想到‘非洲猪瘟’爆发导致的生猪尸体无害化处理问题。”王玉琴告诉记者,会上,她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最终,她提出的增加“畜禽尸体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内容的立法建议,被《条例》采纳吸收。此外,孙萍提出的“规划发展类村庄500米范围”需要进一步界定清楚的立法建议,也被采纳吸收。
  “立法建议采纳证书很快将寄送到热心市民手中,再次感谢她们对立法工作的支持!希望更多的市民能参与到立法工作中来。”新闻发布会现场,彭苏宁表示。
  据悉,市人大常委会将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为突破口,建立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科技等部门联动机制,推动畜禽养殖户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推动全市农村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通讯员 刘建伟 翟学龙
  记者 陈洁文
文章来源:扬州网新闻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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