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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城区生猪养殖企业:
为加强滨城区生猪稳产保供,提升生猪养殖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现开展2025年滨城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具体要求规定如下:
一、补助内容
(一)补助范围
规模猪场新购进的能繁母猪、生猪养殖场生产设备升级改造。
(二)补助时间
2025年1月-2026年1月。
(三)补助金额
拟按照新购进每头能繁母猪500元标准;生猪养殖场升级改造生产装备,按照发票金额予以补贴:其中发票金额6万元以内补贴不高于50%,6万元以上补贴不高于4%。单个项目实施主体补助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万元,可根据企业实际申报情况适当调整。如超出按照比例降低补助金额。单一养殖场仅选择一项申请补贴。以上各项资金之间如出现结余、不足,可相互调剂使用。
(四)申报对象
1、申报企业生猪饲养规模年出栏500头以上;
2、申报企业具有营业执照;
3、申报企业取得生产经营代码,养殖档案齐全,且主动配合区畜牧部门数据统计;
4、申报企业依法设立且正常经营,不在禁养区内;
5、申报企业近两年内未因环保及经营生产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申报表
4、能繁母猪:2025年内拟申请补助能繁母猪的购入采购合同、发票、银行转账记录、检疫证明、卖方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材料;设施设备:2025年内拟申请补助生猪生产设施升级改造装备的采购合同、发票、银行转账记录等相关材料。
(二)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由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统一现场审核,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将收回支持资金,并暂停接受相关企业后续项目申报。发现项目单位和个人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均准备纸质版及电子版,由企业统一报送。电子版发送到邮箱,纸质版报送到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杜娟 刘清华
联系电话:0543-8155791
报送邮箱:bcqxmz@126.com
报送地点:滨城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913室(黄河十六路渤海五路创业商务中心11号楼9层)
附件: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申报表.doc
滨城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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