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福县局整治违规“生鲜灯” 守护百姓“菜篮子”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6/2/28 18:14:23 关注:38 评论: 我要投稿
|
|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安福县市场监管局针对群众关切的“生鲜灯”误导消费问题,以农贸市场、商超、生鲜门店为重点,开展违规使用“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守护百姓“菜篮子”安全。
全面深入排查,从严整治整改。执法人员重点聚焦辖区农贸市场、商超、生鲜门店等消费集中场所,围绕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等易受灯光影响的重点食用农产品,开展排查。严格对照国家标准,重点核查照明设施的光色和亮度是否掩盖或改变产品真实色泽、是否存在因感官性状失真误导消费者的情况。对排查发现的疑似不合规灯具,执法人员当场指导并督促经营户限期整改,要求更换为符合标准的自然光照明设施,确保整改到位。
强化普法宣传,引导诚信经营。该局执法人员坚持“监管+普法”同步推进,深入经营一线,向商户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生鲜灯”使用的禁止性规定,明确告知违规使用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经营户诚信守法经营、自觉抵制违规行为,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同时,通过现场讲解和发放宣传资料,向消费者普及违规“生鲜灯”的辨别方法和潜在危害,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警惕消费误导,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消费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截至目前,已检查各类经营户125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发放宣传资料130份。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发动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构建部门监管、群众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同时,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整治“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力维护辖区公平、有序、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 文章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