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江川县“五项措施”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0/6/2 21:53:33 关注:1252 评论: 我要投稿
|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各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突出重点,努力提高畜牧生产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力争实现种植损失养殖补的目标任务。江川县积极制定“五项措施”,确保全县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坚持不懈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紧紧围绕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流行的工作目标,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和“分片包干、集中免疫、整体推进”的总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长效机制,坚持“强监测、重防控、严管理、保质量”的原则,严格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把各项防控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按“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户包畜禽”和“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畜禽免疫工作力度,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确保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达到国家规定要求。依托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改善动物防疫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县、乡、村三级动物防疫体系,提高动物疫病的监测诊断水平,提高动物疫病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我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流行。 二、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推行市场安全准入制度。一是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畜牧生产资料市场进行全面监控,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对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进行抽检、对养殖场进药、进料情况进行检查的方式,加大打击违法行为,全面排查我县畜产品生产资料市场不利因素,以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积极推广牲畜二维码标识,严格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市场检疫,强化检疫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使上市动物检疫率、屠宰检疫率达100%,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保障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质量安全。三是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监测手段,规范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做好兽药残留抽检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我县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一是树立长期抗大旱、保生产、促发展的思想准备,以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和养殖大户为重点,深入基层,为养殖小区和养殖大户排忧解难;切实转变传统养殖模式,充分发挥好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强化项目建设管理,促进畜牧业提质增效;积极推行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促进畜牧产业升级,继续打造江川仔猪品牌,推动发展外向型畜牧业。年内新建专业村7个,发展规模养殖大户13户,重点扶持建设生猪标准化养殖场6个。二是突出抓好饲草、饲料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快肉牛生产发展。进一步加大青贮、氨化饲料实用技术的示范推广,重点抓好作物氨化、青绿饲料青贮利用、农作物秸秆过腹还田等工作,推广肉牛生产配套技术措施,发展肉牛生产,积极发展节粮型畜牧业,降低养殖成本,提高养殖效益,计划全年完成优质牧草种植2000亩,青贮氨化饲料5万吨。三是大力推广生物发酵床养猪技术,认真总结2009年发酵床养殖示范场的技术成果和生产经验,结合两湖一库径流区水污染治理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加大推广力度,在江城镇下村与路居镇小凹开展生物发酵床养猪示范村建设,以点带面,减轻养殖业污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实现两者协调发展,2010年全县计划生物发酵床养猪技术推广3500平方米,切实加快养殖方式的转变。四是抓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提高畜禽良种覆盖率。认真贯彻执行《畜牧法》、《种畜禽管理条例》、《云南省种畜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坚持“引繁结合,以繁为主”的方针,不断提高种畜禽的质量。今年计划引进纯种猪150头,推广良种母猪2000头,完成猪人工授精14.3万窝。 四、抓好畜牧兽医科技队伍建设,为加快畜牧业发展提供保障。一是抓好畜牧兽医科技培训,促进现代畜牧兽医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结合科技进村入户工程,把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广、农民培训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在加大对畜牧兽医科技人员业务技能培训的同时,分期、分批地对养殖大户进行养殖技术的培训。对养殖大户的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加速适用科技措施的推广应用,逐步形成以国家公益性推广机构为主体,经营企业和农村能人为补充的畜牧科技推广队伍,提高服务能力和养殖技能;二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健全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着力抓好大街、路居、九溪、前卫畜牧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乡、村动物防疫机构建设,采取与人保财产保险公司合作的方式,对在岗的村级动物防疫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解决好他们的待遇和防疫基本工作条件;三是畜牧兽医业务部门要转变服务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实行挂钩蹲点,服务上门,切实帮助养殖户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五、组织抓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促进江川畜牧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各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做好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扶持项目、生猪良种补贴、能繁母猪保险、玉溪市畜牧专项贴息贷款扶持等项目建设,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畜牧项目管理规定和财务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无违规违纪行为,真正把国家对畜牧业的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促进江川畜牧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
|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