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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创新生猪养殖东江模式发展现代农业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0/7/14 10:39:11 关注:1328 评论: 我要投稿

近年来,重庆市涪陵区生猪养殖方式正发生着较为深刻的变化,由一家一户散养逐渐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特别是近两年,在市场高位运行及各级政府纷纷出台扶持政策的背景下,规模养殖更是发展迅速。2007年,重庆市涪陵区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养殖大户共877户,规模养殖户存栏生猪达11.2万头,出栏生猪30.2万头,占全区生猪出栏总量的35%。随着规模养殖的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养殖污染问题却成为影响和制约养猪业发展的“瓶颈”。为此,创新和推广生猪生态养殖模式成为了防控规模养殖场污染最直接和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一、创新生猪养殖新机制,生态养殖模式现雏形
    2006年,重庆桂楼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市、区相关部门及金融单位的支持下,大胆探索,努力创新农业开发用地的机制,改租赁土地为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开创了“龙头企业+公司”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新模式。
  公司以现金入股,农民以第二轮土地剩余承包期的经营权入股或以现金入股,成立股份制养殖公司,使农民成为养殖公司的股东。桂楼公司在保证农民土地入股每年每亩不低于800斤稻谷、现金入股年回报率不低于10%的前提下,根据养殖公司经营业绩参与利润的再次分配。按此模式,2006年桂楼公司在涪陵区江东街道云盘村组建了第一个股份制养殖公司——涪陵区东江生猪养殖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桂楼公司以现金出资70万元,占股70%;江东街道云盘村26户农民以23.235亩土地承包经营权按当地土地流转租赁市场价折价入股占28.5%股份, 22户农户以现金入股1.5万元占1.5%的股份。控股股东桂楼公司与入股农民签订了《土地经营权入股协议》。东江公司承诺不用农户的土地经营权为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活动担保;若东江公司按法定程序结算解散后,土地经营权无条件归还原农户。2007年7月11日,运行一年的东江养殖公司结算分红,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农民,每亩土地年收益达2735元,比当地的土地租赁价高3.55倍;以现金入股的农户,年回报收益率22.3%。此外,在养殖公司务工的农民月工资收入700—800元。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分红为特点的“龙头企业+公司”模式,得到广大农民广泛接受,被涪陵区委、区政府誉为“东江模式”,在全区推广。
    目前,桂楼公司下属的11个养殖场,已有5个于去年按照此模式进行了改制,组建了5家具有现代经营管理理念和“东江模式”的生猪养殖公司,共涉及入股农户199户,入股土地155亩。公司规划在今年内,将剩下的6个养殖场将全部改制完成。届时,入股农户将达到300余户,入股土地500余亩。目前,5个公司即将分配红利,据初步测算,今年5个公司实现可分配红利115.8万元,按照分配原则公司可分配81.6万元,农民土地入股可分配34.2万元,亩平2206元,加上800斤稻谷/亩(折算600元)的保底收入,实际农民以土地入股实现的现金收入高达2806元/亩。

    二、大力发展种养业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农业园
    为了放大“东江模式”对发展农村经济和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同时也解决规模化、集约化养猪带来的污染治理问题,桂楼公司提出依托生猪养殖股份公司,吸收更多的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利用“猪—沼—菜(果)种养循环模式”,建立生态农业园,解决发展与环境保护问题。即养猪场的粪肥经沼气池的无害化处理,产生的沼气作为生产生活能源,沼液、沼渣通过管网输送到园区用于种植高需肥的有机蔬菜(果树),蔬菜的非商品部分作生猪的青饲料,由此形成 “资源—产业—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利用模式,实现生猪养殖业与种植业的有效结合,互相促进。
    去年,桂楼公司第一个生态农业园在东江生猪养殖场开工。吸收150余户500余农民以400余亩土地经营权入股。园区建有7个沼液储存池,可储沼液2000多吨,沼液输送管网安装到位田埂,园内工作便道正在硬化,农田改造和蔬菜播栽已经结束。
    今年内,除了完成东江生态农业园区建设以外,还将完成在堡子镇、南沱镇、青羊镇、李渡镇、梓里乡等5个生猪养殖场的生态农业园建设,农民土地入股面积将达到3000多亩,带动农民4000人。到2009年,依托桂楼公司现有的11个规模化养猪场,流转土地6000亩,带动农民6500余人,将11个养殖公司全部改建成生态农业园区。

    三、大力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加强政策引导
    为大力推广生猪生态养殖模式,今年以来,涪陵区委、区政府不仅加强了政策引导,还从扶持措施上予以细化。今年6月,区政府出台了《关于2008年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涪府发〔2008〕75号)。文件规定“在生猪养殖上,除享受国家统一的政策扶持外,将能繁母猪补贴标准由去年的50元/头增加到100元/头,同时继续对规模养猪场建设治污设施达标的给予一次性补助。商品猪场达到以下规模,并按每存栏1头育肥猪配套种植0.5亩菜(果)园的标准建立蔬菜基地或果园的,治污设施建设补助标准分别为:年存栏育肥猪300—1000头,每户补助1万元;1001—2000头,每户补助1.5万元;2001—3000头,每户补助2万元;3001—4000头,每户补助2.5万元;4001—5000头,每户补助3万元;5000头以上,每户补助3.5万元。种猪场达到以下规模,并按每存栏1头种猪配套种植1亩菜(果)园的标准建立蔬菜基地或果园的,治污设施建设补助标准分别为:存栏能繁母猪100—200头,每户补助0.5万元;201—400头,每户补助1万元;401—600头,每户补助1.5万元;601—800头,每户补助2万元;801—1000头,每户补助2.5万元;1000头以上,每户补助3万元。”另外,对于符合生态农业园条件的养殖场所配套的菜(果)园,同时享受“流转土地集中成片新发展100亩以上的蔬菜种植大户和业主,每亩补助50元,2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100元,5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150元,10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200元。新建果园集中连片面积分别在500亩以上的椪柑、杂柑果园、南方早熟梨果园、龙眼果园的,给予种果农户或业主每亩100元的种苗补助。”
    通过以上政策措施的引导,今年重庆市涪陵区新建种养结合的现代农业园53个。

    四、入股分红用地模式发展现代农业的意义
    农民以土地入股分红进行生猪养殖是从生产关系层面进行创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园、发展“猪—沼—菜(果)”种养循环模式,则是从生产力层面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因此,从2007年开始,区委、区政府就将桂楼公司“龙头企业+公司”的模式带动生猪产业发展,作为推动涪陵城乡统筹发展的五种模式之一来抓,不论是在区领导精力摆布、部门服务到位、相关政策扶持,都给予了重点倾斜。区上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桂楼公司调研,召开现场办公会,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区上相关部门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支持;区上通过项目扶持企业发展,对桂楼公司养殖场商品猪、种猪保险由区财政进行补贴,对圈舍建设、污染治理项目给予补助;金融单位在资金上给予支持,等等。从总体上看,入股分红用地模式发展现代农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十分明显,综合效益突出。
    1、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解决生猪规模养殖的高污染为重点,根据生猪养殖规模,配置相应面积的蔬菜园,把种植和养殖有机结合,实现了养猪场废弃物的综合治理,生猪产业各环节资源得到良性循环利用并达到效益最大化。目前1个万头猪场的粪污经过干、湿分离后每天的排放量约为23吨。采用工业污染治理方法企业无法承担高额的运行成本。而采用“猪—沼—菜种养循环模式”,通过种植芋头和巨葱等高肥作物,平均每亩每天能消化有机肥(沼液)56㎏,一个400亩左右的蔬菜园即可有效消化1个万头猪场的废弃物。既节约了治污成本,又变废为宝。园区用上沼气,既净化了空气,又减少了能源的消耗及费用。对库区的环境保护尤为重要,为库区生猪产业的发展探索出了一条成功的路子。
    2、促进了生猪产业健康发展。“龙头企业+公司”的模式,将生猪产业由传统的单家独户生产变为企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从种源提供、防疫、投入品、饲养技术,到污染治理的整个生产过程都得到有效控制(规模化猪场目前仍能清净无疫,就是有力的佐证),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尤其是安全性)以及环境保护都能得到保证,从而促进生猪产业品牌的创立和提升,实现生猪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3、完善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龙头企业+公司”的模式,使农民成为公司的股东,改变了过去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单纯买卖关系,公司成为龙头企业的优质安全原料车间,龙头企业的原料有了保证,其市场优势、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得以充分发挥。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真正成为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共同体,少了相互算计扯皮,多了共谋发展,形成良好的生产经营氛围,达到和谐之目的。
    4、建立起了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农民通过以土地入股成为养殖公司和生态农业园的股东,得到最基本利益保障的前提下,参与到企业赢利后的第二次利润分配,公司返聘农民在园区务工每月收入在700-800元左右,从多方面对农民增收给予了保障。从制度上建立起了农民收入稳定增加的机制,调动了农民参与企业发展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可以放大龙头企业促进农民增收的带动效应。
    5、推进了现代农业建设。通过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种养业的发展,实现了土地的集约化经营,解决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劳动效率不高、技术水平不高的问题。园区实施农田坡改梯、道路硬化、管网建设、机械耕作,改善了农村的生产条件,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
    6、促进了统筹城乡发展。龙头企业通过以农民土地入股分红模式流转农村土地,把工商资本、管理、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流动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实现了城乡资源互动、城乡产业共发展,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有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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