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信息频道
合作组织  人力资源  它山之石  会议展览  肉类加工  
当前位置:首页人力资源行业专家 → 文章内容

卢立志 :水禽育种程序、技术创新与实践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8/25 9:02:06 关注:314 评论: 我要投稿

  一、我国水禽产业发展概况
  1. 养殖量和消费量大
  数据显示,我国肉鸭出栏量占全球的69%,蛋鸭存栏量占90%以上。2020年水禽肉类产量达到1242万吨,其中鸭肉1047万吨,鹅肉195万吨,分别占国内肉类总产量的12.5%和2.3%。仅次于猪肉和鸡肉,水禽已成为我国第三大肉类产业。
  2.消费产品多元化
  以水禽为原料加工的食品已经成为我国人民不可或缺的重要食品之一,不同区域鸭鹅肉的消费特点有着显著的差异:如北京、广东等以烧、烤为主,江苏地区主要消费“咸水鸭、咸水鹅”;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四川和重庆等地主要消费卤鸭与卤鹅、酱鸭与酱鹅、板鸭等;浙江主要消费老鸭汤煲、酱鸭和白斩鹅;上海主要消费卤鸭鹅、风鹅等。产品形式不断拓展,市场前景广阔。
  3.遗传资源丰富
  2021年版《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中水禽品种共99个,其中传统畜禽鸭55个、鹅39个;特种畜禽番鸭4个、绿头鸭1个;如包括不同的地方类群,则共计108个;地方品种/类群共77个,培育品种/配套系14个,引入品种/配套系17个。近年又有新发现的地方优良品种,如山东马踏湖鸭、江苏润州凤头鸭等。丰富的遗传资源为育种提供了可靠基础。
  4.良种育繁推进展顺利
  目前已形成了科企、校企等联合育种与推广机制,培育出“草原鸭”、“中新鸭”、“武禽10肉鸭”、“神丹2号蛋鸭”等优良品种。良种繁育源源不断,推广效果持续向好。
  二、水禽育种程序介绍
  1.法律依据和主管部门
  《畜禽新品种审定办法》明确新品种审定由农业农村部主管,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该委员会新品种审定分为初审和终审两个阶段。
  2.审定申请与受理
  申请人需提交相关数据和文件,经省级部门审核后报送国家委员会。国家委员会在15天内决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应说明理由。受理后进行专家评审。
  3.现场考察与评审表决
  初审专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后,召开专业委员会会议讨论表决。表决通过后公示14天,没异议即为初审通过。
  4.终审与批准
  主任委员会对初审通过的品种进行终审表决,通过后报农业农村部,并在批准公告后颁发证书。
  5.技术规范
  对新品种选育世代、数量、性能指标、档案等提出明确要求。选育品种核心群体至少连续选育4代,主要性状变异系数控制在10%以内。
  三 、水禽育种技术创新与实践
  1.养殖模式创新
  ① 水禽个体笼养,准确测定单个体表型,大幅提升育种精度。
  ② 人工授精控制血缘,避免常规群养杂交的误差,育种效率显著提高。
  2.表型精准测定
  ① 应用RFID等技术实现水禽产蛋等表型自动化智能记录。
  ② 利用剩余采食量直接选育,显著提高饲料转化率遗传进步。
  ③ 其他表型如胸肌率、皮下脂肪等开发无损检测技术。
  3.分子标记选育技术
  利用功能基因和标记辅助育种,缩短育种周期,提高遗传精度。如ABCG2基因选择实现100%青壳率。已在多种性状鉴定出相关基因位点。
  4.北京鸭建立全基因组选择技术
  从基因组分型到基因组育种值预测一体化实现,有助于组合育种的优化。
  5.神丹2号蛋鸭配套系选育案例
  通过三个地方品种杂交,充分利用各自优势,获得高产、高饲料效率的目标品种。
  综上所述,水禽育种通过创新技术和模式,持续推进遗传改良进步,为我国水禽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  研究员 卢立志 

文章来源:中禽传媒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2024年第16-17周猪、禽及相关产品价格2024/4/30 10:52:44
2024年第15-16周猪、禽及相关产品价格2024/4/26 5:28:30
2024年一季度内蒙古肉禽蛋价格下降2024/4/19 22:38:47
2024年第14-15周猪、禽及相关产品价格2024/4/17 6:53:04
2024年第12-13周猪、禽及相关产品价格2024/4/4 9:02:58
四川省嘉州监狱职工食堂肉、禽类物资采购(2024)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4/3/29 18:00:06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