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3/6/19 10:54:18 关注:485 评论: 我要投稿
|
|
近年来,锦州市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蓬勃发展,有效地提高了全市畜牧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也为锦州市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力争实现由畜牧大市到畜牧强市的成功转型奠定了坚实基础。 2007年8月21日,北镇市青堆子嵘鑫养鸡专业合作社率先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成为全市第一家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投入运行,紧随其后的另外37个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于当年陆续成立。此后,锦州市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迎来了从无到有、由弱到强、连年强劲发展的快速增长期:2008年144个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相继成立,2009年225个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备案2010-2012年连续3年以年均近百的增长速度陆续成立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290个,2013年前4个月,又有50个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宣告成立。至此,全市注册登记的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747个,占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的36.17%。
锦州市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分布于黑山、北镇、凌海、义县,共695个,占全市总数93.04%,与各县(市)区畜牧业发展现状和产业形势相吻合,畜牧生产组织化程度较高也与其产业化水平相一致。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覆盖了锦州市所有品种的畜禽养殖业及其相关产业链条的每一个层面,其中生猪合作社316个、禽135个、牛96个、羊23个、蜂17个、貂狐13个、兔9个等,与锦州市畜牧业主导畜禽品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规律相符。此外,全市747个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除主营养殖生产外还兼营畜禽饲料、兽药采购供应等合作社425个、提供畜禽产品运输贮存等合作社17个,有效地拓宽了合作组织服务渠道,增粗延长了畜牧产业链条。
目前,锦州市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社员达4.18万人,带动农户10.83万户。合作社经营形式主要以能人带动型为主,还有以龙头企业为依托、自主合作、自我服务等形式,其中以黑山县荣威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北镇市真真养鸡专业合作社等为成功运行典范。荣威生猪养殖合作社是集生猪养殖、种猪繁育及销售一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员达200余户,年出栏生猪5万多头、产值过亿元。该社采用“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经营方式,以年出栏超万头的黑山县博旺种猪繁育场为依托,联合知名品牌饲料企业,通过合作社组织形成社员与企业无缝对接,实现统一品种、统一采购、统一销售的集约化生产模式,有效地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提高了养殖效益。
|
|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