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江县畜牧食品局开展兽药中非法添加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4/2/20 14:56:19 关注:263 评论: 我要投稿
|
|
为加强兽药产品监督,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严历打击兽药中非法添加行为及经营、使用假劣兽药、违禁兽药等违法行为,保障通江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开展兽药中非法添加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川畜食函[2014]8号)文件要求,通江县畜牧食品局于1月21日开展专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由畜牧局陈刚局长带头,县饲草站站长龙继洪协助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第一,开展宣传活动,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普及兽药选购和科学使用知识,进一步增强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诚信自律意识、质量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提升兽药产品质量,自觉生产和经营合格的兽药产品,净化兽药市场环境,确保兽药市场秩序良性循环。 第二,组织2个执法行动组对辖区内各兽药经营企业和规模养殖场(户),进行全覆盖检查,一律按照国家兽药标准,严禁违规添加抗菌药、禁用药或人用药等擅自改变组方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并依照法律法规查处。 第三、通过开展本次活动,进一步提高养殖企业安全使用兽药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规模养殖场兽药使用责任承诺制,明确监管单位和责任人,认真填写购药、用药记录,规范兽药使用行为,自觉杜绝滥用抗生素,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提升安全使用兽药水平,确保畜禽用药安全。 此次排查共计出动18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800余份,未发现兽药经营企业和规模养殖场(户)违规添加抗菌药物、禁用药物或人用药物等擅自改变组方行为,兽药经营门市以及养殖场(户)人员配备齐全,各项制度健全,购货渠道正规,兽药使用规范,从销售柜台到贮存仓库,以及养殖使用环节,未发现任何违禁假劣兽药,无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
|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