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牧股份伪狂耐热苗获批新兽药,已投资1500万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6/7/15 9:03:38 关注:563 评论: 我要投稿
|
|
|
7月13日,中牧股份公告称,公司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和安徽东方帝维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研制申报的猪伪狂犬病耐热保护剂活疫苗(HB2000株)获批三类新兽药。牛口蹄疫O型、亚洲I型二价合成肽疫苗(多肽0501+0601)获批三类新兽药。
公告显示,2015年8月,猪伪狂犬病耐热保护剂活疫苗(HB2000株)完成临床试验后,中牧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开展后续新兽药证书的注册申报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发生的研发费用为1500万元。取得批准文号的时间预计为10个月左右。中牧股份拥有猪伪狂犬病耐热保护剂活疫苗(HB2000株)3年监测期内以及监测期满后的生产权和销售权。
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新兽药注册证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
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农业部审查,批准了本公司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及自主研发的猪伪狂犬病耐热保护剂活疫苗(HB2000株)和牛口蹄疫O型、亚洲I型二价合成肽疫苗(多肽0501+0601)为新兽药,并核发了《新兽药注册证书》。详情如下:
一、新兽药产品基本情况
(一)新兽药名称:猪伪狂犬病耐热保护剂活疫苗(HB2000株)1、研制单位: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东方帝维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注册分类:三类
3、新兽药注册证书号:(2016)新兽药证字20号4、监测期:3年
5、主要成分与含量:含猪伪狂犬病病毒HB2000株,每头份不低于10^5.0 TCID50。
6、作用与用途:用于预防猪伪狂犬病。免疫期为6个月。
7、用法与用量:颈部肌肉注射或滴鼻。按瓶签注明头份,用稀释液稀释为1头份/ml,每头猪1.0ml。
8、规格:10头份/瓶;20头份/瓶;50头份/瓶
(二)新兽药名称:牛口蹄疫O型、亚洲I型二价合成肽疫苗(多肽0501+0601)1、研制单位: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2、注册分类:三类
3、新兽药注册证书号:(2016)新兽药证字 49 号4、监测期:3年
5、主要成分与含量:含牛口蹄疫O型和亚洲I型病毒合成肽抗原各至少75g/ml/头份6、作用与用途:用于预防牛O型、亚洲I型口蹄疫。免疫期6个月。
7、用法与用量:肌肉注射。每头牛1ml。
8、规格:20ml/瓶;50ml/瓶;100ml/瓶
二、新兽药产品研发情况
(一)猪伪狂犬病耐热保护剂活疫苗(HB2000株)2015年8月,在前述新兽药产品完成临床试验后,本公司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开展后续新兽药证书的注册申报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发生的研发费用为1500万元。
公司通过公开渠道未能获得国内市场同类产品具体销售数据。
(二)牛口蹄疫O型、亚洲I型二价合成肽疫苗(多肽0501+0601)产品采用固相多肽合成技术,通过体外合成牛口蹄疫O型、亚洲I型病毒的VP1蛋白抗原氨基酸序列及B细胞抗原表位,结合高效辅助T细胞,设计而成。该产品2013年9月获得临床批准,2014年9月开展新兽药注册审批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发生的研发费用为158.99万元。
公司通过公开渠道未能获得国内市场同类产品具体销售数据。
三、新兽药产品上市前的相关程序
在前述新兽药产品上市销售前,本公司将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产品文号申请及报审相关工作,在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后,新兽药产品方具备上市销售条件。本公司取得前述产品批准文号的时间预计为10个月左右。
四、新兽药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前述新兽药产品为国内近年猪用主要流行疫病及牛口蹄疫预防产品,具有较高的防疫需求。本公司拥有猪伪狂犬病耐热保护剂活疫苗(HB2000株)3年监测期内以及监测期满后的生产权和销售权。牛口蹄疫O型、亚洲I型二价合成肽疫苗(多肽0501+0601)是本公司自主研制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在3年监测期内为独家生产和销售。此次获得前述新兽药证书将对丰富公司动物疫苗产品序列,提升市场竞争力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
|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