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管理频道
养殖管理  畜禽资源  免疫防疫  疫病防治  疫病警报  饲料  兽药  
当前位置:首页疫病防治其它疾病 → 文章内容

肉鸡低血糖—尖峰死亡综合症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1/12/27 10:17:28 关注:284 评论: 我要投稿

新希望六和——生物环保饲料
   肉鸡低血糖—尖峰死亡综合征(Hypoglycemia-Spiking Mortality Syndrome of Broiler Chickens,HSMS)是一种主要侵害肉鸡的疾病,10-18日龄为发病高峰期,42日龄的商品代肉鸡也可能发生本病。病鸡头部震颤、运动失调、昏迷、失明、死亡。

    1. 流行情况

    1.1发病批次集中,分布广泛。

    1.2发育良好的公鸡发病率高:相同条件下肉鸡公雏发病率约为母雏的三倍。

    1.3发病日龄和死亡率:8日龄开始发病,死亡高峰12-16日龄,4-8%的死亡率持续在2-3天,之后死亡率逐渐下降。呈典型的尖峰死亡曲线。

    1.4发病后期易继发其它疾病:21日龄后继发ND,出现ND的典型症状及病理变化。

    2 流行症状 患鸡食欲减退。一般发病后3-5小时死亡,病程长的约在26小时内死亡。

    2.1神经症状:发育良好的鸡突然发病,表现为严重的神经症状,出现共济失调(站立不稳、侧卧、走路姿势异常)尖叫、头部震颤、瘫痪、昏迷。

    2.2白色下痢:早期下痢明显,晚期常因排粪不畅使米汤样粪便滞留于泻殖腔。部分病鸡未出现明显的苍白色下痢,但解剖时可见泄殖腔内滞留大量米汤样粪便。

    3 病理剖检变化:

    3.1消化系统出血和坏死;肝脏稍肿大,弥散有针尖大白色坏死点,胰腺萎缩苍白有散在坏死点,泄殖腔有大量米汤状白色液体,十二指肠粘膜出血。

    3.2免疫系统萎缩和坏死:法氏囊萎缩、出血并存在坏死点,胸腺萎缩有出血点,肠道淋巴集结萎缩;脾脏萎缩。

    3.3泌尿系统:肾脏肿大,呈花斑状,输尿管有尿酸盐沉积。

    3.4血浆色泽改变:患病鸡血浆呈苍白色,而健康鸡血浆为金黄色。

    4 初步控制

    目前尚无特异性治疗方法,只是采取减少应激及加强糖原分解等辅助手段。采用限制光照、补充葡萄糖及多维的方法具有一定效果。发病鸡每日给光16小时,夜间间断给光并采食饮水。饮水中添加1-2%的葡萄糖及多维。

    5 诊断: 没有特异的诊断方法。

    国际上诊断尖峰死亡综合征的依据是:(1)8-18日龄肉鸡发病(头部震颤,共济失调和瘫痪等),并出现尖峰死亡;(2)感染严重鸡血糖水平大于20-80mg/dl[5];(3)肝脏有坏死点和米汤样白色腹泻。

    6 我国尖峰死亡综合征的发病情况有如下特点:

    6.1与国外相比死亡率高,在我国可能是高死亡疾病,这种现象是否与我国养殖水平较低有关尚待进一步探讨。

    6.2发病后期继发ND:一般发病存在免疫器官萎缩和坏死,因而有可能导致免疫抑制抵抗力下降可能是发病后期继发ND的主要原因。

    6.3控制光照防治尖峰死亡综合征的抑制:经一些专家试验研究初步表明:控制光照可减缓尖峰死亡综合征的发生发展,其机理可能是生理条件下,黑暗可促进鸡释放褪黑素、激素,使糖原生成转变为糖原异生,从而有效抑制血糖的恶性下降。由于尖峰死亡综合征的一系列症状都是对低血糖的反应,因此,一旦控制了血糖水平就能阻断尖峰死亡综合征的发生发展,从而降低HSMS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一季度白羽肉鸡产品进口量创近五年新低 国产爪类价格环比涨幅近10%2024/5/3 22:06:48
老外在豫当“劳模”①丨退而不休的美国猪兽医专家2024/5/3 22:03:32
鸡爪比牛肉贵,曾经的国民顶流零食吃不起了?2024/5/3 22:02:53
宁夏晓鸣 科技创新成为中国蛋鸡第一股2024/5/3 22:00:24
年交易额可实现30亿!会泽县肉牛交易市场真的“牛”2024/5/3 21:59:41
延边州加快发展壮大肉牛产业2024/5/3 21:59:17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