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兽药GSP以来,上高县在省市畜牧兽医部门的关怀下,在城区和乡镇的兽药经销户及相关兽药生产企业的共同努力下,上高县畜牧水产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遵照赣农字[2010]47号和赣牧局[2011]52号文件的精神,按要求举办培训班或印发告知书等方式,并为兽药GSP认证的经营企业或经销户提出了清楚的兽药GSP基本要求,同时为兽药GSP认证准备工作明确了注意的哪些关键事项。 一是认真填写《兽药GSP检查验收申请书》; 农业部公告 第1708号
二是实地总结兽药GSP检查验收申请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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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实际反映场所与设施(营业场所及储存仓库),从总体上看经营场所大部分是租赁关系,需要租赁合同、地理位置及内部平面图、设备(备)一览表和兽药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农业部公告 第1708号
四是合理规划机构与人员(必须3人以上),需要有敬业精神,事业心强、责任心棒,同时提供主要企业人员花名册(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岗位、学历、职称、从事本岗位工作的时间),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质量负责人和2年以上兽药经营经验的员工、提供每人身份证、健康证、毕业证和技术资格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和劳资关系等相应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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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索取供货单位资质和审核证明资料(复印件),必须每个兽药生产企业的每批产品都应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兽药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检测报告、购销合同或授权委托书、随货同行单(盖公章)等相应资料。 农业部公告 第1708号
六是建立和完善兽药GSP管理制度(成套装订并上墙张贴),即:服务公约;员工培训与考核;兽药质量管理;公示与服务;采购与验收;入库与储存;陈列与环卫;销售与出库;不合格与退货;不良反应报告;质量投诉与纠结处理;设施与养护;文件与档案。 农业部公告 第1708号
七是兽药GSP记录完整齐全。即:员工培训及考核记录;兽药购进记录;质量验收记录;入库记录;陈列库存记录;销售记录;不合格兽药记录;退货记录;不良反应报告记录;用户投诉及处理记录;质量事故分析报告记录;环境温湿度记录;设施(备)使用及养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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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兽药GSP认证本质内容的理解和认识都会不同程度地上升到一个新的理念,兽药经营企业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的思想和意识可能各不相同。但是,都希望有一个好的结局,以一种正常心态对待兽药GSP认证工作是客观与主观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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