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管理频道
养殖管理  畜禽资源  免疫防疫  疫病防治  疫病警报  饲料  兽药  
当前位置:首页疫病防治专家诊室 → 文章内容

夏季谨防家兔瘫软症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12/4/5 14:45:52 关注:314 评论: 我要投稿

  近年来在养兔生产中出现了一种以泌乳母兔为主要对象、以浑身瘫软为主要特征的疾病,群众称之为“瘫软症”。笔者接诊了多起这类病例,最后确诊为由发霉饲料引起的霉菌毒素中毒。对此,应引起高度重视。

  临床症状多数呈急性经过,病兔食欲减退或废绝,粪便不正常,有时便秘,有时腹泻,有的粪球外沾有黏液;有的走路蹒跚,浑身颤抖,往前冲撞至倒下,此后四肢无力,浑身瘫软如泥,头下垂不能抬起,口触地,鼻孔和嘴端潮湿,但多数病兔两眼圆瞪。有的耳壳或其他部位皮下有出血点。病兔体温稍有升高,呼吸急迫,心跳加快,心律不齐。一般经2~4天渐进性死亡。有的死前有挣扎、四肢划动等动作。

  发病特点第一,有明显的季节性。虽然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但多集中发生在高温高湿季节,在北部地区主要发生在7~8月。第二,有明显的生理阶段。主要发生于泌乳母兔,其次为妊娠后期母兔。其他家兔表现不明显。第三,没有传染性。第四,药物治疗基本无效。

  对病兔进行对症治疗和支持疗法(如静脉补液),可缓解症状。

  预防措施家兔霉菌毒素中毒一年四季均有发生,但多集中在每年的夏季,其次为春季。真菌或霉菌繁殖的必备条件是高湿度和适宜的温度。一般来说,在温度为30℃、相对湿度80%以上、谷物和饲草的含水率在14%以上(花生的水分含量在9%以上)时,较适于黄曲霉菌繁殖和生长。温度在24℃~34℃时黄曲霉菌产毒量最高。几乎所有的谷物、饲草、饲料都可成为黄曲霉菌的基质。每公斤饲料中含有1毫克黄曲霉毒素可使畜禽死亡。因此,应将预防放在首位。

  首先,严格饲料管理,绝不购入发霉变质饲料,绝不使用发霉的饲料,对饲料进行科学贮藏管理,防止受潮发霉,饲料由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发霉的饲料主要是保存条件差的粗饲料,如花生皮粉、花生秧粉、豆秸粉、红薯秧粉等;其次为易于吸潮的麦麸。颗粒饲料在加工时加水过多而没有及时晾干或保存时间过长,也容易出现发霉现象。

  其次,饲料发霉可发生在晾晒、贮存、加工、运输和饲喂的各个环节中,而人们往往忽视了饲喂环节。比如,一次加料过多而没有及时清槽,多次累积使饲料在饲槽里受潮,特别是饮水系统漏水或其他原因造成料槽中的饲料发霉,也会导致个别家兔发病。

  再次,在高温高湿季节,饲料中添加有关的防霉剂,如丙酸及其盐类(丙酸钙、丙酸钠、丙酸钾和丙酸铵。每公斤饲料中的用量:丙酸500~4000毫克,丙酸钙或丙酸钠650~5000毫克)、山梨酸(用量为0.05%~0.15%)及其盐类(山梨酸钾、山梨酸钠和山梨酸钙,用量一般为0.05%~0.3%)、苯甲酸(添加量为0.05%~0.1%)和苯甲酸钠(添加量为0.1%~0.3%)、甲酸及其盐类(甲酸钠、甲酸钙,用量一般为0.9%~1.5%)、对羟基苯甲酸酯类、柠檬酸、柠檬酸钠、乳酸、乳酸钙、乳酸亚铁、富马酸和富马酸二酯等,均有较好的防霉效果。

  处理措施如果发现病兔,立即停喂原有配合饲料,用新鲜草料代替;对于发病兔可采取支持、保护、解毒、泄毒和抑菌等方法治疗。支持疗法可静脉注射25%的葡萄糖溶液20~40毫升,每天2次,直至痊愈。饮用水可用弥散型维生素(如速补—14、维补—18等),按说明量的1.5倍添加,连用5天。也可给其口服10%的糖水50~100毫升。皮下注射安钠咖0.5~1毫升,以增强心功能。保护和泄毒可用淀粉20克,加水煮成糊状,加硫酸钠5~6克灌服,以保护肠黏膜,减少毒物的吸收和增加排出。解毒一般注射维生素C3~5毫升,每天2次,连续注射3天,并配合一定的保肝药。抑菌可投喂一定的对霉菌高敏的药物,如制霉菌素、两性霉素B、克霉唑和大蒜素等。对于一般病兔,只要停喂发霉的饲料,投喂抗霉菌药物,可很快痊愈。通过采取以上措施,3天后病情可得到控制,多数轻症病兔症状消失。

文章编辑:现代畜牧网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2024年4月份全国饲料生产形势2024/5/20 22:30:01
2024年一季度全国畜产品进口数据统计2024/5/20 22:28:54
2024年一季度全国肉类进口数据统计2024/5/20 22:28:20
2024年一季度全国猪肉进口数据统计2024/5/20 22:27:52
2024年一季度全国禽肉进口数据统计2024/5/20 22:27:26
2024年一季度全国牛肉进口数据统计2024/5/20 22:26:39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